中国人民解放军95201部队目平湖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XZB-HN-181226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中国人民解放军95201部队目平湖工程已由邵东县发展和改革局邵发改审〔2018〕56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拨付专项资金 。 总造价为1953492.61元。
2.4 工期要求: 120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2000年80号令
2.7 招标范围:本工程的供电工程、道路新建、岗亭新建、码头新建、前置点营区、监控安装等(招标范围具体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
2.8 标段划分: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 ;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3.4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符合《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 的要求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为: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其他资格要求:
3.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7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拒绝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3.8根据邵政办函〔2017〕61号文件要求,外地企业在建筑项目中标、商品房建筑合同签订后,应在邵东县成立 ,并在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领取发票,接受我县税收管理。以集团公司、总公司等名义签订合同的,须签订内部授权或者三方协议,以邵东 的名义申报纳税。
4.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 “综合评估法Ⅰ”及邵建发【2013】118号文件规定执行。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5.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从基本帐户转帐;
5.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
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