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省普通国省道交通标志调整工程 已由湖南省交通厅 批准,一阶段施工图设计已由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以 湘交批[2018]203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张家界市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国省补助和地方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 主要建设内容为单柱、悬臂式、附着式标志牌等。
2.4 工期要求:90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招标范围: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设计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 。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公路养护工程综合一类甲级或专项养护资质 、具有附件1附录3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个标段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招标人不接受存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知”第1.4.3项和第1.4.4项情形之一的投标人或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最近第一年度 D级、连续两年 评为C级及以下、连续三年 评为B级及以下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报名。
3.7招标人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栏上发布,投标人自行查阅。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 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有意参加投标者可自行到现场进行踏勘。
6.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为 2019 年 1 月 24 日上午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第一信封 和投标文件第二信封 递交至张家界市 交招标人签收,招标人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开标仪式。
6.3 逾期送达、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采用邮寄等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4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壹拾伍 万元整。
投标人采用现金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以转账、电汇、网银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划到以下指定投标保证金专用账号上 :
开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张家界永定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张家界解放路支行
华融湘江银行股份 张家界分行
交通银行股份 张家界分行营业部
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
7.2招标人按程序对投标文件第二信封 开标。
8.
联系人:刘工手机:13521211587
Q Q:71345064
邮箱:71345064@qq.com资质文件发至此邮箱,(注: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 中国电力招投标网( www.dlztbw.cn )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浏览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