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株洲市轨道交通城创新创业孵化服务中心智能化工程招标项目已由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株发改核【2016】13号及株发改核【2018】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 主要建设1座1层规划展示中心、1栋21层服务中心大楼、1栋7层互联网+大楼、1幢9层酒店、1座2层商业用房及地下车库、绿化、道路等配套设施建设。总建筑面积为133567.70平方米。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IBMS智能化集成系统、多媒体信息发布系统、多功能厅会议系统、智能照明系统、智能充电管理系统,工程造价约12673252.45元。
2.4 工期要求:60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严格按国家相关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组织施工,工程质量确保达到合格等级。
2.6保修要求:根据国务院第279号令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保修。
2.7 招标范围:本工程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智能化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约定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或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已在《湖南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上发布了其企业基本信息。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任
3.4企业注册地在株洲市行政区域范围 以外的单位,投标时需提供由株洲市市国家税务局或株洲市税收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具在我市行政区域范围 内的纳税信用情况证明原件。
3.5本招标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或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7 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资格审查、入围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工程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入围方式为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全部入围。
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湘建监督[2018]238号文件中的综合评估法 。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各投标申请人从2019年 1 月4 日至2019年 1 月25日 9 时00分
联系人:刘工手机:13521211587
Q Q:71345064
邮箱:71345064@qq.com资质文件发至此邮箱,(注: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 中国电力招投标网( www.dlztbw.cn )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浏览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