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株洲县朱亭镇红旗水库流域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已由湖南省财政厅以湘财农综[2018]6号和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资金和地方财政资金。
2.3 规模:本项目位于株洲县朱亭镇,涉及浦湾、红旗、朱亭三个行政村,总造价约770万元。
2.4 工期要求:各标段均为9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内容 。
2.7 标段划分:本次项目共划分为4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 。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或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各标段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3.4 根据湘财农综[2012]5号文,项目现场施工负责人在近36个月具有一个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验(项目现场施工负责人必须具有投标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聘书)。类似工程指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或国土整理工程,以施工合同书和建设单位竣工证明材料为准,竣工证明材料中须有项目现场施工负责人签字,没有竣工或没有证明材料的按不合格处理。
3.5
3.6 投标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人、项目现场施工负责人应为同一人,且从投标开始持续到项目实施和工程结算,直至本项目竣工验收结束。
3.7 符合上述3.4要求的
3.8 本项目共分为4个标段,各投标人可对招标项目中的任意两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只能中标其中一个标段。抽签顺序按一至四标段顺序进行,如投标人对两个标段投标,若在标段号排序在前的标段中被列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该投标人不再参加排序在后标段的抽球。
3.9 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项目现场施工负责人及其他关键岗位人员。
3.10企业注册地在株洲市行政区域范围 以外的施工企业,投标时需提供由株洲市市国家税务局或株洲市税收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具在我市行政区域范围 内的纳税信用情况证明原件。
3.1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
根据湘财农综[2012]5号文《湖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招投标实施细则》,本项目采用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 一标段 肆 万元整 、二标段 叁 万元整 、三标段 叁 万元整 、四标段 肆 万元整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9年1月5日至2019年1月28日9:00时
联系人:刘工手机:13521211587
Q Q:71345064
邮箱:71345064@qq.com资质文件发至此邮箱,(注: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 中国电力招投标网( www.dlztbw.cn )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浏览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