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昭山示范区城市棚户区改造
项目-集中安居小区B区景观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XZ—2018-003
项目编号:XTJS20180045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湘潭昭山示范区城市棚户区改造 项目-集中安居小区B区景观工程已由湘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潭发改投[2016]27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部。招标人 为湘潭昭山安居工程建设投资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
2.3 工程规模: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 、景观喷灌、景观照明、绿化工程 、排水工程、铺装工程 、园建工程等。工程造价约1038.43万元。
工期要求: 15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绿化工程确保达到《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合格标准,绿化种植工程苗木一次性成活率应达到100%,不成活苗木由承包人负责免费更换,直至成活;其他工程确保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
2.6 保修要求:绿化养护按《湖南省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定额标准》中居住绿地养护管理标准,免费养护二年,其他工程按国务院第279号令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保修。保修期为二年。
2.7 招标范围: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内容为准。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计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 ;
3.2 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6 根据潭公管办【2018】1号文件《关于对于项目申报和工程招投标领域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实行联合惩戒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承诺无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Ⅰ”。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壹拾万元整。
5.2 投标保证金形式:采取转账方式或银行保函。
5.3 采用银行转账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必须满足以下规定:
5.3.1 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湘潭市 电子化平台要求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本投标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 。
5.3.2 各投标人需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 电子化平台系统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一致,如不一致,保证金视为无效。
5.3.3以银行转账形式提交保证金以交易中心盖章确认的保证金到帐明细为准。
5.4 采用银行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必须满足以下规定:
5.4.1 银行保函必须是由投标人基本账户
5.4.2 银行保函交由招标人保管。
5.5 投标保证金递交或出具银行保函的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从2019年 1月 7 日~2019年 1 月 11 日17时00分止
联系人:刘工手机:13521211587
Q Q:71345064
邮箱:71345064@qq.com资质文件发至此邮箱,(注: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 中国电力招投标网( www.dlztbw.cn )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浏览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