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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埔区新材料产业园园区三路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19-02-28 00:00:00 浏览次数: 黄埔区新材料产业园园区三路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添加收藏
黄埔区新材料产业园园区三路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根据 穗埔发改计〔2019〕6号批准,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现对黄埔区新材料产业园园区三路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项目名称:黄埔区新材料产业园园区三路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三、建设

四、项目概况:

1、建设规模及内容:黄埔区新材料产业园园区三路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位于广州市黄埔区石化片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乙烯厂北侧,开达路南延线西侧,广深高速公路南侧,科丰路以东。道路西起科丰路,东至规划开达路南延线,全长约1.8km。本工程设计车速为60km/h,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规划红线宽40 米,双向6车道,其中新建雨水管道最大管径为D3000,新建一座桥梁(全长30米,最大跨径25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桥涵、交通、给水、排水、照明、绿化、电力管沟工程等。项目投资总额为22219万元,其中建安费19267万元。

2、设计工期: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后15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订。

施工工期:暂定19个月。

包含勘察设计各阶段[工程勘察(内容包含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水文地质勘察工作、方案设计及修改、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以及各阶段的相关报批审查时间等];施工阶段(施工实施建设阶段、采购、安装、试验、运营调试阶段、竣工验收、资料编制归档、交付使用手续办理等以及各阶段的相关报批、报建、检验、审查、备案等时间)。具体以招标人实际要求通知为准。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1、本工程设为一个标段。

2、招标内容:黄埔区新材料产业园园区三路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的勘察、设计以及施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合同协议书):

2.1勘察部分

负责本项目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及经招标人审批同意用于辅助项目建设所需的红线范围外的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补勘等水文地质勘察工作、旧路面检测。

勘察部分建设规模:黄埔区新材料产业园园区三路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位于广州市黄埔区石化片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乙烯厂北侧,开达路南延线西侧,广深高速公路南侧,科丰路以东。道路西起科丰路,东至规划开达路南延线,全长约1.8km。本工程设计车速为60km/h,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规划红线宽40 米,双向6车道,其中新建雨水管道最大管径为D3000,新建一座桥梁(全长30米,最大跨径25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桥涵、交通、给水、排水、照明、绿化、电力管沟工程等。

2.2设计部分

2.2.1设计范围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方案设计、报建、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竣工图审核及盖章、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等。

设计部分建设规模:黄埔区新材料产业园园区三路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位于广州市黄埔区石化片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乙烯厂北侧,开达路南延线西侧,广深高速公路南侧,科丰路以东。道路西起科丰路,东至规划开达路南延线,全长约1.8km。本工程设计车速为60km/h,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规划红线宽40 米,双向6车道,其中新建雨水管道最大管径为D3000,新建一座桥梁(全长30米,最大跨径25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桥涵、交通、给水、排水、照明、绿化、电力管沟工程等。

2.2.2设计成果文件要求:按合同要求。

2.3施工部分

施工内容包括:黄埔区新材料产业园园区三路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位于广州市黄埔区石化片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乙烯厂北侧,开达路南延线西侧,广深高速公路南侧,科丰路以东。道路西起科丰路,东至规划开达路南延线,全长约1.8km。本工程设计车速为60km/h,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规划红线宽40 米,双向6车道,其中新建雨水管道最大管径为D3000,新建一座桥梁(全长30米,最大跨径25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桥涵、交通、给水、排水、照明、绿化、电力管沟工程等。具体以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经审定的施工图预算内容为准。

2.4质量要求

勘察设计要求: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2013年版《市政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及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

施工要求: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六、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

七、公告发布时间、投标报名登记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项目负责人签到及开标时间

1、公告发布时间:从2019年2月28日00时00分至2019年3月26日11时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投标报名登记及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19年3月26日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和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3月26日11时00分。

3、项目负责人签到时间:2019年3月26日11时00分至2019年3月26日12时00分。

4、开标时间:2019年3月27日9时00分。

5、投标报名、接收投标文件、项目负责人签到、开标

注:1)项目负责人需提供第二代身份证原件现场签到,未凭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开标室签到或签到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登记时不一致的,该投标文件无效。

2)投标报名登记及递交投标文件、项目负责人签到及开标时间:请登录首页,点击“服务指南”专栏中的“交易活动安排”,输入项目编号即可查询(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3)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办理投标报名登记手续及递交投标文件:

1、招标文件获取: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公告中明确说明。

2、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凭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报名活动时提供,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出具)、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达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必须同时递交《投标报名申请表》(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签署及盖章,一式两份,应使用标准格式,详见,该表中项目负责人、安全员须为投标人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在册人员);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原件(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交)方能进行投标登记。

3、投标担保及招标文件费:

(1)投标担保:50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由主体单位基本户转出(若为联合体,必须由主办单位缴纳)

(2)招标文件费为500元。

4、若出现以下情况,招标人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未按第八条第2点要求递交资料的;《投标报名申请表》填写的拟报名的人员信息不能被使用而造成投标信息无法录入交易服务系统的或与交易服务系统登记信息不一致的,视为未成功办理投标报名登记手续。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

4、投标人(联合体主办方)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勘察类、设计类和施工类资质:

5.1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类甲级资质、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类乙级或以上资质

5.2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具备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5.3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

6.1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方提供,下同。)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的注册建造师;报名时对投标人该项目负责人进行锁定。

6.2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设计任务方提供)的人员为:须具备市政道路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或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注:①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承接工程,并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执行。

②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

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7、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项目负责人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8、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专职安全人员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9、投标人业绩要求:

9.1施工业绩要求:自2016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业绩金额大于或等于10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

注:(1)业绩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未纳入《广州市城乡和建设委员会关于完善企业业绩信息登记的通知》(穗建筑[2016]776号)中“入库范围”的除外)。并同时提供企业库的相关上传件打印页,打印材料应与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备案业绩一致,若打印材料与库内记录的信息不符合的情形,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2)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

(3)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

(4)库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10、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平台使用费),才能参与投标。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521211587(微信同步)
QQ:71345064
邮箱:71345064@qq.com资质文件发至此邮箱,(注: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 中国电力招投标网( www.dlztbw.cn )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浏览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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