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琶洲会展大厦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19-03-30 00:00:00 浏览次数: 琶洲会展大厦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添加收藏
琶洲会展大厦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根据2017-440105-70-03-016007号文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广州市会展大厦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现对琶洲会展大厦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单位。

一、工程名称:琶洲会展大厦设计施工总承包

三、建设

四、项目概况:

建设规模: 总用地面积约22938平方米,单体建筑面积约11000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约90000平方米),主要建设琶洲会展大厦综合楼,配置写字楼、配套商业等功能,主楼建筑高度在200米(不含本数)到250米之间。

本次招标包含但不限于:设计各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以及各阶段的相关报批审查时间等);施工阶段(施工实施建设阶段、采购、安装、试验、运营调试阶段、竣工验收、资料编制归档、交付使用手续办理等以及各阶段的相关报批、报建、检验、审查、备案等时间)。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1、

2、标段划分:本工程设1个标段。

3、招标内容: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基础资料和发包人要求,负责本项目的设计、施工及工程竣工验收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设计部分

1.1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本工程的设计范围详见用地红线图,超出红线范围的市政配套设施(道路、永久用电、永久用水、燃气等)按政府审批的相关文件及规范确定。

1.2设计内容:

基于BIM技术的设计应用,包括不限于以下内容:(1)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审查:规划总平面设计、综合管线规划设计、建筑平、立、剖面图、电子报审文件等相关资料;(2)建筑工程;(3)结构工程;(4)结构超限审查;(5)给排水工程(含永久用水、排水);(6)电气工程(含永久用电);(7)智能化设计;(8)通风空调工程;(9)消防设计工程;(10)人防工程;(11)室外与市政工程(道路、给排水、燃气、电信)、电梯、擦窗机;(12)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13)海绵城市设计;(14)BIM等工程的设计工作;(15)满足报批报建、竣工验收需要的场地绿化、标识设计、室内装修设计图纸;(16)各专业竣工图纸。

以上设计内容包含幕墙、钢结构、智能化等各专业的施工图二次深化设计工作,完全达到施工和验收标准。

1.3各阶段的设计要求:

设计单位应根据本项目工程建设的要求和中国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完成包括不限于以下工作:

(1)以中标建筑方案为基础,按照业主和规划部门要求开展深化设计,编制方案的设计估算,完成建筑工程方案审查及综合管线规划设计及报批;

(2)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及初步设计概算,完成初步设计评审;

(3)编制施工报建图纸及电子报批文件等相关资料;

(4)完成施工图设计,确保施工图设计文件通过施工图审查;

(5)负责设备、大宗材料采购时采购清单、技术参数等编制工作,还包括各阶段方案比选、技术选型比选的投资分析、施工阶段的设计变更造价变化分析等;

(6)配合发包人完成各个阶段的规划、国土、消防、人防、绿色建筑、节能等政府部门审批环节的报建报批工作;

(7)负责工程涉及的临时围墙、临时道路、施工用水用电、临时排水等所有临时设施的设计工作,确保达到广州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的标准;

(8)负责1:250沙盘模型制作及项目动画介绍(不少于5分钟);

(9) 除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发包人提出设计成果外,还应承担工程施工过程直至竣工验收前的设计服务等工作,保证设计变更满足施工进度要求,并按发包人要求准备汇报材料;

(10)完成上述工作的相关图纸及电子报批报建文件等资料的编制;

(11)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含派设计代表驻现场);

(12)负责根据建设要求组织各项专家评审,并承担相应的专家评审费用;

(13)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的申报、报告编制及相关报批程序办理;

(14)出具各专业竣工图纸,配合完成各专业竣工验收工作。

(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

2.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

(1)基于BIM技术的施工管理,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基坑工程,主体工程的建筑、结构、室内装饰装修、建筑幕墙、钢结构、给排水、电气、智能化、通风空调、通讯、消防、环保节能、泛光照明、园林绿化、景观及市政、污水处理、室内设备设施、配电(低压配电柜开关下桩以后的部分)、发电机、人防、绿色建筑标识等施工总承包。具体以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负责预算、结算的编制工作,配合发包人对预算和结算的审核及审计工作;

(3)红线内的清表工作。

(4)现场场地平整。

(5)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和协助办理施工报建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的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和竣工验收资料归档等工作。

(6)全力协助及办理施工阶段各项行政部门开工前置手续直至领取施工许可证,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登记、缴交劳动保证金手续(若有)、施工合同备案手续、施工许可手续,除由发包人缴交的行政管理费用外,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7)对需要专业分包的专项设计和工程,承包人与专业分包单位签订专业分包合同,报业主备案。同时,承包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发包人要求,在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等方面制定项目工程总承包及分包管理规定。作为联合体主办方负责项目设计、施工总协调工作及工程涉及的其它协调工作;

(8)配合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含人防工程审查)、建设工程卫生防疫、施工许可证(或临时施工许可)、报监手续、余泥排放证、排污手续、排水接驳、水质检测、排水许可证、环保验收、消防验收、人防验收、节能备案及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和各专业验收;

(9)负责做好迎检、开工奠基仪式、封顶、竣工及预售仪式等工作。

(10)组织本项目的竣工验收备案和工程资料汇总及整理归档工作。

(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

4、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2016年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及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设计标识/运行标识认证达到绿色建筑二星认证。

施工要求: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合格或以上标准,一次验收合格。

5、工期要求:

总工期:690日历天,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竣工验收。

其中:

(1)设计工期:90日历天。具体为: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14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专家评审后18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成果批复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概算并送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评审。完成初步设计后4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8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并送施工图审查单位。

(2)施工工期:600日历天,暂定2019年5月30日开工。

六、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七、公告发布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开标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 2019年3月30日00时00分至2019年4月22日11时00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9年4月22日10时00分至2019年4月22日11时00分。

开标时间:2019年4月22日11时00分。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详见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八、招标文件获取及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招标文件获取: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公告中明确说明。

(注:投标人自行从网上下载相关资料,确认投标后,在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需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每份500元)

2、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手续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达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必须同时递交《投标报名申请表》(如联合体投标的,需在同一张报名申请表上填写联合体各方的企业名称和企业IC卡号,并由联合体主办方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鉴),一式两份(表格可从服务指南栏目下载)方能进行投标登记。(注:该表中项目负责人、安全员须为投标人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在册人员。)

3、投标担保:50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列明主办单位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的联合体协议(按招标公告附件二格式)。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需出具),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施工方提供)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需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以下资质:

4.1、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级资质,或建筑设计师事务所资质;

4.2、施工资质: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资质;

注:①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承接工程,并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执行。

②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可以把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专业单位实施,但不得再次分包。

5、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兼施工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 专业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施工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施工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2、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建筑师资格,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6、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7、投标人(联合体施工方)自2014年 1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7万平方米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

注:业绩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库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

8、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诚信备案和人员在册情况为联合体协议分工对应企业库内诚信档案)。

9、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平台使用费),才能参与投标。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521211587(微信同步)
QQ:71345064
邮箱:71345064@qq.com资质文件发至此邮箱,(注: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 中国电力招投标网( www.dlztbw.cn )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浏览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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