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县区丙村镇咀头水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19-04-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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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县区丙村镇咀头水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梅县区丙村镇咀头水治理工程已由梅县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梅县区发改审[2017]16号文,梅州市水务局、梅州市财政局以梅市水建管〔2018〕100号核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梅州市梅县区水务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源:除上级补助外,不足部分由地方和群众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工程项目概况2.1工程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治理河道长度7km,河道清淤疏浚长度7km,护岸长度3km,水陂修复1座等;详细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图纸为准。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2.4工程地点:梅县区丙村镇2.5工程预算价:人民币 479.16963万元2.6建设工期:计划工期5个月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且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3.2企业主要负责人(含法定代表人及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3.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管理人员须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具体要求如下:3.3.1项目负责人1人:须是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广东省外企业项目负责人应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及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具有水利水电类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无在建项目(项目负责人如有在建工程,但在本项目规定的报名时间前已变更或已完工的,需在报名时提供由建设单位出具的合法有效的变更或完工证明材料,否则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报名结束后招标代理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进行核查,如发现项目负责人有在建项目的,且在报名时没有提供合法有效的变更或完工证明材料的,将不给予其购买招标文件。在本项目报名至确定中标人期间,如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在其他项目中标,不得继续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并应作出书面说明,否则一经查实,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投标人在本项目中拟用的项目负责人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企业信息”-“业绩”中,项目负责人显示“在建”的不得进行投标。3.3.2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水利水电类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3.3.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述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即与本单位有合法的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关系的人员;每人在本项目只能担任一个岗位,不得兼任,且在报名阶段及投标阶段应一致。同时,上述人员必须可从“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从业人员”中能被查询到,且在报名时需提供对应的网页截图或者网页打印资料,招标代理将在报名期间进入“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从业人员”进行查询,如有人员查询不到或查询结果跟投标人提供的网页截图(网页打印资料)不一致,招标人不予接受报名。投标人2013年11月以来完成过水利工程(单项投资400万元以上),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和合同工程鉴定书或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复印件;时间以合同工程或单位工程验收时间为准。业绩必须可从“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众查询途径“工程业绩记录”中能被查询到,需提供对应的网页截图或者网页打印资料,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平台不能查询到业绩的,能在中国水利工程协会网站业绩平台查询到的予以认可。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和合同工程鉴定书或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复印件;(建议业绩要求:考虑用5年以来的业绩;业绩凭证: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合同工程验收鉴定书或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合同价应不得低于招标额的50%)3.4投标人已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完成广东省水利厅信用管理信息录入手续。3.5投标人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人社部门出具的(开具时间需是在招标公告发布后的日期)无拖欠工人工资证明材料。3.6企业注册地人民银行核准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3.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8本次施工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3.9本项目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现场踏勘,由投标人自行踏勘后综合评估风险后进行合理报价。3.10投标人应在已办理投标企业信息登记,无登记的资格申请将不予受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且未被加锁。办理详情参见服务指南栏目。3.11投标人拟派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应当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在投标文件中签字确认。4.信誉要求凡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5.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5.1凡有意参加的申请人,请于2019年4月19日至4月23日上午 9: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00 时至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携报名资料(见5.2 报名资料要求)到( 号窗口(具体详见一楼报名窗口屏幕)办理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逾期恕不办理。5.2报名资料(报名时提供的资料见附件一)复印件二套(一正一副)必须由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需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亲自递交。提供的报名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国家规定可通过二维码验证的除外)核验后退回。5.3招标文件费1000元/套,参考资料(图纸,清单资料等)1000元/套,售后不退。6.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年5月10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2019年5月10 日8时30 分至9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第13开标室(注:具体时间及地点以上服务指南-交易活动安排一栏中公布的时间、地点为准)。6.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需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核查并准时参与开标。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平台使用费),才能参与投标。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521211587(微信同步)
QQ:71345064
邮箱:71345064@qq.com资质文件发至此邮箱,(注: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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