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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县区高铁梅州西站站前广场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19-03-15 00:00:00 浏览次数: 梅县区高铁梅州西站站前广场项目招标公告 添加收藏
梅县区高铁梅州西站站前广场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梅县区高铁梅州西站站前广场项目,已由梅州市梅县区发展和改革局梅县区发改审[2019]2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梅州市梅县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建设资金由区财政统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

工程概况:该项目占地面积为33681平方米,主要建设匝道高架桥、疏散广场、公交停车场、商业及配套用房(含管理用房、公厕、垃圾房、配电房等)及河道迁移等工程;

计划工期:2019年9月20日前完工;

招标范围: 具体按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招标控制价:人民币12317.70元。(合同价以经梅州市梅县区财政局投资审核中心审核后的预算价×投标人中标浮动率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②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

3.2.1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注:项目负责人如有在建工程,但在本项目规定的报名时间前已变更或已完工的,需在报名时提供由建设单位出具的合法有效的变更或完工证明材料,否则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报名结束后招标代理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进行核查,如发现项目负责人有在建项目的,且在报名时没有提供合法有效的变更或完工证明材料的,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不得进行投标,否则,中标后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如在本项目报名后至投标截止前,投标人明知在其他项目已中标,仍继续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中标资格);

3.2.2本项目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施工类高级或以上职称

3.2.3本项目拟派的项目副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

3.2.4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2.5 为加强本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力度,拟任本工程的造价人员需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施工员、质检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需具有相应的资格证或岗位证。

备注:拟投入的项目管理基本班子成员【项目负责人(1名)、项目技术负责人(1名)、项目副经理(1名)、专职安全员(3名)、造价人员(1名)、施工员(3名)、质检员<质量员>(2名)、材料员(2名)、资料员(2名)】,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每人在本项目只能担任一个岗位,不得兼任。因工期紧、任务重,要求中标企业所有拟派的相关人员必须驻场,相关条款见合同。

3.3 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项工程中标价大于或等于3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

注:①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②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信誉要求:自2018年10月1日至本项目开标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企业和项目负责人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未有被限制参与投标的信息。

3.6其他要求:

3.6.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6.2 招标人将不召开投标预备会,不组织集中踏勘现场。鉴于本项目施工工期短,且施工现场高铁站房、进城大道正在施工,周边交通运输线路较为复杂,施工现场环境较复杂,投标人应自行进行投标前踏勘了解施工场地的位置、周边环境、道路、装卸、保管、安装限制等实地情况。投标人拟派企业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副经理、造价人员、专职安全员在报名前,提供其本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其本人资格证(或职称证)复印件及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先到招标代理机构处(梅县区公园北路恒发新村9号店(粤东医院侧)核实相关原件、核实身份后,到现场踏勘了解工程情况后,到招标代理机构处盖章确认(格式见公告附件二)。踏勘现场时间2019315日至319日每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踏勘现场的单位需提前1日联系招标代理机构。(注:踏勘人员(企业技术负责人除外)必须已在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公开发布,否则不予受理。)

3.6.3 鉴于本项目工期较紧,中标人在中标公示结束后5天内必须完成本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15天内办理施工许可证并进场施工,如有延误,招标人将对投标人作出每延误1天罚款10000元的处罚。

3.6.4近3年财务状况总体不亏损(由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15~2017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须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3.7投标人须按照《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启用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通知》的要求到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企业及项目管理基本班子人员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公开发布在该平台。

3.8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9投标人应已具有在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未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的报名申请将不予受理;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及安全员为中心备案在册人员;项目负责人须在报名单位企业信息登记人员数据中,且没有被锁定;企业信息登记的办理详见服务指南栏目。

4.资格审查要求和评标办法:

4.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2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审。

5.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315日至2019年319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携报名资料(详见本公告第6点要求)到(详见一楼报名窗口屏幕)窗口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6、报名资料:

报名资料(报名时提供的资料详见附件一要求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二套(一正一副),必须由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身份证)亲自递交。提供的报名资料需按招标公告附件一的要求提供相应的原件,原件核验后当场退回。不按要求提交资料或提交资料不全,或复印件没提交原件核对或核对不一致的,或不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招标人不予接受报名。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9年4月4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

日8时3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室(具体时间及地点安排详见的交易活动安排)。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平台使用费),才能参与投标。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521211587(微信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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