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区榄核镇大坳涌综合整治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19-09-0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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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区榄核镇大坳涌综合整治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日 期:2019年8月
南沙区榄核镇大坳涌综合整治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根据穗南发改项目[2019]143号 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人民政府现对南沙区榄核镇大坳涌综合整治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一、工程名称:南沙区榄核镇大坳涌综合整治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三、建设四、项目概况: 河道清淤5.091km、堤岸整治1.59km、涵窦重建49座、河涌沿线截污等。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1、2、标段划分:本工程只设1个标段。3、招标内容: 3.1工程设计内容:本项目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及审查配合服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送审并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图预算审查配合服务等工作,以及设计协调服务,配合专家评审等工作。3.2 工程勘察内容:本项目所需的所有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以及前期现状摸查工作等。3.3工程施工内容: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招标人批复的施工图进行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设备、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竣工图编制、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总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包保修等。3.4相关报批、报建配合服务:报批报建配合,竣工备案等。 4、招标控制价:人民币3485.86万元。其中:施工费控制价为3276.02万元;设计费控制价为110.33万元;勘察费控制价为99.51万元。注:勘察设计费最终结算以概算财评价*(1-投标下浮率),施工费最终结算以结算财评价为准。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七、公告发布时间、投标登记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项目负责人签到及开标时间:1、公告发布日期:从2019年 9 月 4日 00时 00分至2019年 9 月 24日 10时 00分。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2、投标登记及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19年 9 月24 日 9时 00分,截止时间:2019年 9月 24日 10时 00分。3、项目负责人签到时间:2019年 9月24 日 10时 00分至 11时 00分。4、开标时间:2019年 9 月 24 日 11时 00分。5、注:1)项目负责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现场签到(采用电子签到方式),未凭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开标室签到或签到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登记时不一致的,该投标文件无效,将不能参与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2)投标登记及递交投标文件、项目负责人签到及开标时间:请登录首页,点击“服务指南”专栏中的“交易活动安排”,输入项目编号进行查询。3)投标登记及递交投标文件、项目负责人签到及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开标时间的信息为准。八、招标文件获取及办理投标登记手续:1、招标文件获取: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2、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投标登记采用现场登记方式)及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登记时间内,凭投标登记申请表原件两份(联合体投标的需共同签署及盖章,应使用标准格式,详见,该表中项目负责人、安全员须为投标人企业库在册人员);联合体协议书原件一份(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交,详见附件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一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登记活动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到达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如未按要求提供投标登记提交资料,提交的投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将被拒绝接收。3、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前,投标人应自行查询企业诚信档案、拟报项目负责人的使用状态,以免出现企业诚信档案以及拟报项目负责人不能被使用的问题。以上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信息无法录入信息系统,其投标文件由招标人作无效标处理。4、投标担保40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5、投标人在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购买招标文件(含相关技术文件费500元),由收款单位开具收款收据。九、投标人合格条件:1.投标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3.1施工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3.2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设计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或水利行业专业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3.3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类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类丙级(或以上)资质。注:勘察设计资质标准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0]293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2006]160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城乡建设部建市[2013]9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市[2007]86号)等相关文件执行。施工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执行。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主要人员:4.1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下同)的人员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级别注册建造师;在投标人投标登记时需对项目负责人进行锁定。4.2设计负责人的人员为:须具备水利水电类(含相近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资格,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不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5.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6.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拟派的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1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平台使用费),才能参与投标。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521211587(微信同步)
QQ:71345064
邮箱:71345064@qq.com资质文件发至此邮箱,(注: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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