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镇辖区消防设施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第二次)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19-10-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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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镇辖区消防设施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第二次)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太平镇辖区消防设施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第二次)已由从发改投【2018】136号、从发改函【2019】20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2.2项目规模:项目拟建设太平镇辖区范围内消防设施,铺设消防水管及布置市外消防栓,项目总投资约500万元。2.3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 4464192.60元。2.4计划工期:180日历天。2.5招标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对国道G105、省道S118线太平镇辖区水南村、神岗村、太平村、何家铺村、佛岗村沿线铺设消防管、新建室外消防栓,需要破除及修复混凝土路面或沥青混凝土路面、人行砖路面等。其中铺设DN150球墨铸铁水南村约636米、神岗村约1042米、太平村约490米、何家铺村约1830米、佛岗村约148米。详见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2.6标段划分:1个标段。2.7承包方式:综合单价包干: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验收、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3.1.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叁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3.1.2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1.3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贰 级或以上的注册建造师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小型项目负责人资质;为投标申请人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相应人员信息资料的网页打印页。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未被锁定,中标后该项目负责人将被锁定。若在评标时发现该项目负责人已被其他项目锁定,则投标人将不可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的解锁和更换按《广州市水务工程建设项目负责人更换与解锁办事指引》办理。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上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小型项目负责人需符合粤建市[2010]26号文规定,专业以企业聘书上所聘专业为准,如聘书中专业未明确,以小型项目负责人培训合格证或小型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中的专业为准。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3.1.4专职安全员资格要求:应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相应人员信息资料的网页打印页,为投标申请人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专职安全员和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3.2投标文件中《投标申请人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平台使用费),才能参与投标。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521211587(微信同步)
QQ:71345064
邮箱:71345064@qq.com资质文件发至此邮箱,(注: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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