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塘村水景观改造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19-10-3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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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塘村水景观改造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日 期: 2019年 10 月莲塘村水景观改造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莲塘村水景观改造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黄埔区河涌管理所,资金来源为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莲塘村水景观改造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2.2 建设2.3 建设内容和项目规模:莲塘村水景观改造工程:主要对莲塘村进行水景观扩建改造,改造完成后景观水面由原38.4亩提升至55.0亩。新建生态挡墙护岸1483米;鱼塘扩建开挖土方约53640立方米;新建过路涵2座(规格5米×4米),新建DN500钢筋混凝土管道132米以及DN300PE水管道1330米;改造排水渠进口段10米及配套闸门1座;绿化及景观升级面积为26559平方米(含园路及广场铺装、喷泉景观、照明景观、雕塑景石、绿化等)。项目总投资约2728.66万元。2.4 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总价为2218.51万元,(估算暂定价,其中:勘察费招标控制价为43.89万元;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67.74万元;工程建安费招标控制价为2106.88万元。)2.5 计划总工期:(1)设计工期:承包人在合同签订后的 15 天内提供本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在合同签订后 30天内提供施工图。(2)施工工期:180日历天。 (3)竣工验收合格后,该工程的结算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送财政部门进行评审。2.6 招标范围:莲塘村水景观改造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具体内容包括:(1)工程勘察范围:对本次莲塘村水景观改造工程范围内进行勘察(含岩土工程勘察、测量、物探等)工作,取得工程勘察成果文件。(2)工程设计范围:对莲塘村水景观改造工程进行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送审并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施工图预算审查配合、竣工图编制等工作以及设计协调、配合专家评审等工作。(3)工程施工范围:本工程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劳保、包验收、包保修。分部分项工程和单项措施项目综合单价包干、总价措施项目费用包干。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等),施工范围包括莲塘村水景观改造工程范围内项目的交通疏解、土建、设备安装施工、外水外电配套建设施工、调试、完工验收、结算、保修、竣工验收等。(4)相关报批、报建配合服务:报批报建配合,竣工备案等。(5)协助业主包括但不限于征地拆迁等,协助费用已包含在招标总价中,不另计费。(6)工程材料采购。2.7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2.8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3)为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次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次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 (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1)不同投标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申请人(如为联合体,要求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3.2 投标申请人(如为联合体)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条件:(1)设计资质须具备下列资质之一: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丙级资质和风景园林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3) 水利行业(城市防洪)专业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和风景园林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2)勘察资质须具备下列资质之一:1)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2)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类丙级(或以上)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类丙级(或以上)资质;(3)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3.3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其中:(1)联合体牵头方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签定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方须承担本项目主要施工内容。(2)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 4 家(一家施工单位、两家设计单位、一家勘察单位)。同一单位在本项目中只能单独参与或仅能以某一联合体成员的身份参与投标;(3)在投标过程中联合体不允许发生联合体成员变更的情形,否则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3.4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如为联合体,则指具备施工资质方);3.5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项目总体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1)项目总体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必须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项目总体负责人应当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建造师)或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2)施工项目负责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施工成员提供):要求为在本单位注册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建造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施工项目负责人需为本单位在企业库中的在册人员。(3)设计项目负责人(联合体则由设计成员单位提供):具备工程类高级工程师;(4)专职安全员(联合体则由施工成员单位提供):根据建质[2008]91号文,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应同时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安全生产考核证(C类),并且明确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由施工专职安全员兼任;(5)投标登记时锁定施工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投标人应承诺拟任施工项目经理未被其他项目锁定,或没有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否则经招标人或招标监管部门查证属实的,投标人将不能被评标委员会或招标人确定为中标候选人。(6)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项目总体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为本单位(或联合体成员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自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3个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的有效社保证明。(7)项目总体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兼任其中两个或以上岗位。3.6 投标登记前,投标申请人(如为联合体,要求联合体各方)须在企业库已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须是本单位在企业库中的在册人员。3.7 类似项目业绩的要求:不需要。3.8 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平台使用费),才能参与投标。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521211587(微信同步)
QQ:71345064
邮箱:71345064@qq.com资质文件发至此邮箱,(注: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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