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涌镇2016年中心镇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日 期:二〇一八年十二月
东涌镇2016年中心镇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
穗南发改项目〔2016〕282号等文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
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人民政府现对
东涌镇2016年中心镇建设项目进行
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
东涌镇2016年中心镇建设项目三、建设四、项目概况:
该项目对东涌镇冠胜路、万泰路升级改造工程。(1)冠胜路:道路改造总长约560米,现状路宽11米,车行道加铺混凝土沥青路面,加铺面积4312平方米;人行道铺设人行道砖,改造长度约220米,改造面积约880平方米;排水改造长度约560米;照明路灯建设20盏;(2)万泰路:道路改造总长约593米,现状路宽20米,车行道加铺混凝土沥青路面、加铺面积8640平方米;人行道铺设人行道砖,改造面积约5400平方米;道路沿线三线下地改造长度约600米;绿化带升级改造面积约1800平方米;排水改造长度约600米;沿线周边路面硬地铺设约2400平方米;(3)现状绿化树迁移至东涌镇万洲村海心沙,迁移部分树木绿化养护期为3个月;余方弃置,15KM,余方弃置点为南沙区东涌镇长莫村红岗大山潭。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1、本工程划分为
1个标段。
2、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项目编号】:JG2019-0779
招标内容及规模:
该项目对东涌镇冠胜路、万泰路升级改造工程。(1)冠胜路:道路改造总长约560米,现状路宽11米,车行道加铺混凝土沥青路面,加铺面积4312平方米;人行道铺设人行道砖,改造长度约220米,改造面积约880平方米;排水改造长度约560米;照明路灯建设20盏;(2)万泰路:道路改造总长约593米,现状路宽20米,车行道加铺混凝土沥青路面、加铺面积8640平方米;人行道铺设人行道砖,改造面积约5400平方米;道路沿线三线下地改造长度约600米;绿化带升级改造面积约1800平方米;排水改造长度约600米;沿线周边路面硬地铺设约2400平方米;(3)现状绿化树迁移至东涌镇万洲村海心沙,迁移部分树木绿化养护期为3个月;余方弃置15KM,余方弃置点为南沙区东涌镇长莫村红岗大山潭。投标人按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文件、招标澄清文件、招标图纸、设计说明及补充说明,完成招标图纸包含内容(具体内容以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最高投标限价:
1030.544106万元。注: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的,应明确允许兼中或不兼中时,明确对项目负责人的数量要求。对于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专业的招标项目,应分别明确各专业对应的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的专业组成费用。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区中心镇建设扶持资金、镇资金)。
七、发布招标公告时间:
从2019年
2月
20日
00时
00分至2019年
3月
14日
10时
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19年
2月
20日
00时
00分,截止时间:2019年
3月
14日
10时
00分。
2.开标开始时间:2019年
3月
14日
11时
00分。
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九、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应在2019年2月20日00时00分至2019年3月14日10时00分,登录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投标人应遵循以下程序完成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登录投标人服务专区完成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录入。
2). 核对并确认投标信息无误后,上传带有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的加密投标文件。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替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于递交投标文
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并保存到的电子评标系统。如果投标
文件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未能上传完毕,该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3).投标担保:投标担保
20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2、项目负责人签到时间:2019年3月14日10时00分至11时00分。3、注:1)项目负责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现场签到(采用电子签到方式),未凭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开标室签到或签到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登记时不一致的,该投标文件无效。2)投标报名登记及递交投标文件、项目负责人签到及开标时间:请登录首页,点击“服务指南”专栏中的“交易活动安排”,输入项目编号即可查询,具体以网上日程安排为准。十、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实行电子化资格审查。十一、投标人合格条件1、投标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2、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小型项目负责人资质注: ①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承接工程,并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执行。②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上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小型项目负责人需符合粤建市[2010]26号文规定,专业以企业聘书上所聘专业为准,如聘书中专业未明确,以小型负责人培训合格证或小型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中的专业为准。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4、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5、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诚信档案办理详见《施企业办事指引》http://www.gzcc.gov.cn/gzcc/jszxbszy/201808/1f4f5b0b9b4146f4b6f7b5ab7bded530.shtml)6、投标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申请人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平台使用费),才能参与投标。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521211587(微信同步)
QQ:71345064
邮箱:71345064@qq.com资质文件发至此邮箱,(注: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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