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池县大水坑镇污水处理厂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
盐池县大水坑镇污水处理厂项目 已由
盐池县发展和改革局和盐池县 以
盐发改农【2015】321号、盐发改建[2016]343号、盐池县专题会议纪要【2018】10号 文件批准建设,招标单位为
盐池县大水坑镇 ,建设资金来自
农村环境综合专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外地企业需提供一级建造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4.2 凡通过报名者请于2018年12月24日至2018年12月28日17:30前,在宁夏 服务平台(吴忠市)下载招标文件,并到宁夏世翔荣建设工程管理 (银川市金凤区湖畔嘉苑书香苑西门对面公建楼4楼)领取纸质版招标文件、技术标封皮、图纸。
注:报名上传资料以宁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上的为准,上传资料要求字迹印章清晰可见。若未在宁夏 服务平台(吴忠市)报名会导致投标保证金账号无法获取。
5.
编辑nxggzyj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