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萝岗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项目(二期)剩余项目招标代理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19-02-12 00:00:00 浏览次数: 萝岗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项目(二期)剩余项目招标代理招标公告 添加收藏

萝岗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项目(二期)剩余项目

招标代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萝岗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项目(二期)已由穗发改2014[2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萝岗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项目(二期)剩余项目的招标代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萝岗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项目(二期)剩余项目招标代理

工程建设规模:萝岗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项目(二期)剩余项目招标代理,包括且不限于限价房、公租房及公建配套的施工、室外配套工程施工(不含外电)、外电施工、工程检测、工程监测、电梯等所有后续招标代理业务。

工程建设

项目总投资:总投资约723019万元

2.2招标范围

萝岗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项目(二期)剩余项目招标代理,包括且不限于限价房、公租房及公建配套的施工、室外配套工程施工(不含外电)、外电施工、工程检测、工程监测、电梯等所有后续招标代理业务。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依法办理招标申请手续,依法办理招标备案工作及依法编制招标工作方案、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依法完成招标公告上网及登报,依法组织接受报名及接收申请资料,组织招标文件(含技术资料、图纸、答疑文件等)的发放、踏勘现场、组织答疑会及整理答疑纪要文件,依法组织资格审查、编写资格预审(或后审)报告,依法组织抽取专家评委和开标、评标工作、草拟评标报告,发出中标通知书,编制、整理招标全过程资料,装订成册移交招标单位归档等招标相关系列工作。

2.3最高投标限价:174.77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经营范围包括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范围[以工商营业执照注明的经营范围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注明的业务范围为准,如营业执照中没有体现经营范围的,则须提供工商部门网站“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平台页面(含经营范围)打印件];

3.3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

3.4投标人已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

3.5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平台使用费),才能参与投标。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521211587
QQ:71345064
邮箱:71345064@qq.com资质文件发至此邮箱,(注: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 中国电力招投标网( www.dlztbw.cn )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浏览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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