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力闵行发电厂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示范工程项目消防水泵房本体设备及其配套设施二次公告
受招标人委托,对下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闵行发电厂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上海闵行发电厂
工期要求:
序号
|
工程名称
|
工期
|
1
|
闵行发电厂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
示范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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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工程计划(暂定)2018 年 11 月
开工建设,F 级(#2)燃气-蒸汽联
合循环机组计划于2020年6月底投入
商业运行;H 级(#3)燃气-蒸汽联
合循环机组计划于 2020 年 12 月底投
入商业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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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招标范围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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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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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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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
项目地
点
|
交货期/
工期
|
招标文
件价格
(元)
|
1
|
2018-QDSHDL-000
0-1-0022
-1/4
|
交流不停
电电源
(UPS)装置
|
1
|
闵行发电厂燃气-蒸
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
示 范 工 程 建 设 一 套
450MW 级、“F”系列、
单轴布置燃气-蒸汽
联合循环机组和一套700MW 级、“H”系列、
一拖一多轴布置、燃用
天然气的燃气-蒸汽
联合循环机组,每台机
组 1 套 100kVA 的 UPS,
全厂220kV升压站区域配置2套30kVA的UPS,
辅助厂房化水区域配
置 1 套 30kVA 的 UPS。
|
上海闵
行电厂
项目现
场
|
#2 机组、
继 电 器
楼 : 2019
年 9 月,
#3 机组:
2019 年 12
月
|
1000
|
2
|
2018-QDSHDL-000
0-1-0022
-1/6
|
消防水泵
房本体设
备及其配
套设施
|
11
|
闵行发电厂燃气
-蒸汽联合循环发电
机组示范工程建设一
套 450MW 级、“F”系
列、 一套“H”系列、
一拖一多轴布置、燃用
天然气的燃气-蒸汽
联合循环机组,消防泵房设备安装在本工程
新建的消防水泵房内,
主要设施如下:1)一
台 100%电动泵,一台
100%柴油机泵。当电
动泵事故时,柴油机泵
将自启动,电动消防
泵, 单级双吸中开离心泵, 卧式, 设计流
量 540~576m3/h, 设计
扬程 90~100m, 柴油机
消防备用泵, 单级双
吸 中 开 离 心 泵 ,
540~576m3/h, 卧 式 ,
设计流量
540~576m3/h, 设计扬程 90~100m。
|
上海闵
行电厂
项目现
场
|
合同生效
后第 4 个
月消防泵
本体设备
及其附件
运至电厂
现场。
|
1000
|
3
|
2018-QDSHDL-000
0-1-0022
-1/9
|
全厂辅助
设施检修
起吊装置
(起重机、
单轨吊等
|
1
|
闵行发电厂燃气-蒸
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
示 范 工 程 建 设 一 套
450MW 级、“F”系列、
单轴布置燃气-蒸汽
联合循环机组和一套
700MW 级、“H”系列、一拖一多轴布置、燃用
天然气的燃气-蒸汽
联合循环机组,共设置
一座全露天布置循环
水泵房,泵房间运转层
及进水间运转 层
32t/10t 门式起重机 1
台 ,5~20t 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 3 台,检修
用电动葫芦 3~5t 共
10 台。
|
上海闵
行电厂
项目现
场
|
暂定计划
2019 年 4
月,具体
交货时间
待合同谈
判 时 确
定,投标
人应满足
工程进度
的要求。
|
1000
|
4
|
2018-QDSHDL-000
0-1-0022
-1/10
|
供氢系统
|
1
|
闵行发电厂燃气-蒸
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
示 范 工 程 建 设 一 套
450MW 级、“F”系列、
单轴布置燃气-蒸汽
联合循环机组和一套
700MW 级、“H”系列、
一拖一多轴布置、燃用
天然气的燃气-蒸汽
联合循环机组,本工程
2 台机组有配有 3 台发电机,其中 F 级(同轴)
1 台,H 级(分轴)燃
机 1 台,采用水氢氢冷
却;H 级(分轴)正常
补氢量:28Nm3/d,补
氢压力为:0.6MPa(可
调),电机充氢最大水容积 76m3,启动最大补
氢量:532Nm3/次。本
期共设有氢瓶集装格
共 12 组,两套供氢汇
流排及氢气检漏仪,均
布置于供氢间内。
|
上海闵
行电厂
项目现
场
|
合同生效
后第 6 个
月设备运
至电厂现
场。
|
1000
|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
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1
|
交流不停电电源(UPS)
装置
|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
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近 3 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
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等不良行为;在国家电力投
资集团公司《供应商合同执行/招投标行为不良记录信息
采集表》无不良记录的厂家。4. 在近 3 年内不存在重大安全事故,且在近 3 年内不存
在两次及以上较大安全事故,近 1 年内不存在较大安全
事故,近 1 年内在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
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对于同一项目中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
的标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有一家投标
人,如为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
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
均作无效处理。投标人为代理商,应符合招标人接受代理商投标的情形,并已取得国外制造企业的技术支持和
本招标项目授权销售代理证明文件。投标人如果是中外
合资(合作)企业且是由外方提供技术支持的,应出具
外方的设备性能和/或质量保证的书面文件7.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
质机构颁发的 ISO9000 系列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
系认证证书;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
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等方
面的相应资格和能力8.投标人投标产品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设
备质量问题或对曾发生的问题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9.投标人及其技术支持方均应负责投标设备的全部性能
保证、与相关设备的技术接口、与热力系统以及其它辅
助设备的技术接口及热力系统参数优化。
10.投标人或技术支持方应具有交流不停电电源(UPS)装
置或类似设备的设计和制造供货的经验(附有说明或证
明文件,具有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11.本次招标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国产设备、材料国
内生产厂家有直接销售的,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和报价。
进口设备、材料国外制造商在国内有销售、办事代表机构能直接销售的,原则上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和报价。
12.专项资格及业绩要求
12.1 投标人/投标产品必须具备五年内 2 个 600MW 等级
及以上电厂工程配套的容量为 30kVA 及以上的交流不停
电电源(UPS)装置制造供货业绩,以上业绩必须有至少 2
年及以上可靠运行的记录,且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已证明
是安全可靠,未发生偷工减料、设备部件受力或腐蚀损
坏等严重设备事故。投标人应提供所投标设备有关业绩列表(包括电厂机组
的等级、设备容量等设备主要参数、用户名称、安装投
产时间)和证明文件(包括合同主要参数及签字页复印
件、用户使用证明、设备运行情况说明),以及设备曾经
发生过的缺陷及改进效果,否则无效)
|
2
|
消防水泵房本体设备
及其配套设施
|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
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近 3 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
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等不良行为;在国家电力投
资集团公司《供应商合同执行/招投标行为不良记录信息
采集表》无不良记录的厂家4. 在近 3 年内不存在重大安全事故,且在近 3 年内不存
在两次及以上较大安全事故,近 1 年内不存在较大安全
事故,近 1 年内在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
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对于同一项目中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
的标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
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
均作无效处理。投标人为代理商,应符合招标人接受代
理商投标的情形,并已取得国外制造企业的技术支持和
本招标项目授权销售代理证明文件。投标人如果是中外
合资(合作)企业且是由外方提供技术支持的,应出具
外方的设备性能和/或质量保证的书面文件。
7.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
质机构颁发的 ISO9000 系列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
系认证证书;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
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等方
面的相应资格和能力。8.投标人投标产品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设
备质量问题或对曾发生的问题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9.投标人及其技术支持方均应负责投标设备的全部性能
保证、与相关设备的技术接口、与热力系统以及其它辅
助设备的技术接口及热力系统参数优化。
10.投标人或技术支持方应具有消防水泵房本体设备及
其配套设施或类似设备的设计和制造供货的经验(附有
说明或证明文件,具有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
和能力)。11.本次招标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国产设备、材料国
内生产厂家有直接销售的,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和报价。
进口设备、材料国外制造商在国内有销售、办事代表机
构能直接销售的,原则上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和报价。
12.专项资格及业绩要求
12.1 投标人/投标产品应具有近 5 年内至少 2 个 300MW
及以上燃煤或燃机机组配套消防水泵设备的供货业绩,
以上业绩必须有至少 2 年及以上可靠运行的记录,且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已证明是安全可靠,未发生偷工减料、
设备部件受力或腐蚀损坏等严重设备事故。
投标人应提供所投标设备有关业绩列表(包括电厂机组
的等级、设备容量等设备主要参数、用户名称、安装投
产时间)和证明文件(包括合同主要参数及签字页复印
件、用户使用证明、设备运行情况说明),以及设备曾经
发生过的缺陷及改进效果,否则无效)
|
3
|
全厂辅助设施检修起
吊装置(起重机、单轨
吊等
|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
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近 3 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
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等不良行为;在国家电力投
资集团公司《供应商合同执行/招投标行为不良记录信息
采集表》无不良记录的厂家。
4. 在近 3 年内不存在重大安全事故,且在近 3 年内不存
在两次及以上较大安全事故,近 1 年内不存在较大安全
事故,近 1 年内在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
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对于同一项目中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
的标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有一家投标
人,如为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
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
均作无效处理。投标人为代理商,应符合招标人接受代
理商投标的情形,并已取得国外制造企业的技术支持和
本招标项目授权销售代理证明文件。投标人如果是中外
合资(合作)企业且是由外方提供技术支持的,应出具外方的设备性能和/或质量保证的书面文件。
7.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
质机构颁发的 ISO9000 系列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
系认证证书;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
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等方
面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8.投标人投标产品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设
备质量问题或对曾发生的问题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9.投标人及其技术支持方均应负责投标设备的全部性能
保证、与相关设备的技术接口、与热力系统以及其它辅
助设备的技术接口及热力系统参数优化。10.投标人或技术支持方应具有全厂辅助设施检修起吊
装置或类似设备的设计和制造供货的经验(附有说明或
证明文件,具有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11.本次招标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国产设备、材料国
内生产厂家有直接销售的,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和报价。
进口设备、材料国外制造商在国内有销售、办事代表机
构能直接销售的,原则上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和报价。
12.专项资格及业绩要求
12.1 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颁发的 32T 及以上桥式、门式起重机制造许可证。投标
人应具有二个超临界 600MW 及以上等级燃煤发电工程
32T 及以上门式或桥式起重机的供货业绩,以上业绩必
须有至少 2 年及以上可靠运行的记录,且投标人提供的
设备已证明是安全可靠,未发生偷工减料、设备部件受
力或腐蚀损坏等严重设备事故。
投标人应提供所投标设备有关业绩列表(包括电厂机组
的等级、设备容量等设备主要参数、用户名称、安装投
产时间)和证明文件(包括合同主要参数及签字页复印件、用户使用证明、设备运行情况说明),以及设备曾经
发生过的缺陷及改进效果,否则无效)
|
4
|
供氢系统
|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
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近 3 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
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等不良行为;在国家电力投
资集团公司《供应商合同执行/招投标行为不良记录信息
采集表》无不良记录的厂家。
4. 在近 3 年内不存在重大安全事故,且在近 3 年内不存
在两次及以上较大安全事故,近 1 年内不存在较大安全
事故,近 1 年内在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
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对于同一项目中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
的标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有一家投标
人,如为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
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
均作无效处理。投标人为代理商,应符合招标人接受代
理商投标的情形,并已取得国外制造企业的技术支持和
本招标项目授权销售代理证明文件。投标人如果是中外
合资(合作)企业且是由外方提供技术支持的,应出具
外方的设备性能和/或质量保证的书面文件。7.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
质机构颁发的 ISO9000 系列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
系认证证书;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
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8.投标人投标产品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设
备质量问题或对曾发生的问题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9.投标人及其技术支持方均应负责投标设备的全部性能
保证、与相关设备的技术接口、与热力系统以及其它辅
助设备的技术接口及热力系统参数优化。
10.投标人或技术支持方应具有供氢系统或类似设备的
设计和制造供货的经验(附有说明或证明文件,具有质
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11.本次招标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国产设备、材料国
内生产厂家有直接销售的,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和报价。
进口设备、材料国外制造商在国内有销售、办事代表机
构能直接销售的,原则上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和报价。
12.专项资格及业绩要求
12.1 投标人/投标产品应具有近 5 年内至少 2 个 600MW
及以上机组配套供氢系统的供货业绩,以上业绩必须有
2 年及以上可靠运行的记录,且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已证
明是安全可靠,未发生偷工减料、设备部件受力或腐蚀
损坏等严重设备事故。
投标人应提供所投标设备有关业绩列表(包括电厂机组
的等级、设备容量等设备主要参数、用户名称、安装投
产时间)和证明文件(包括合同主要参数及签字页复印
件、用户使用证明、设备运行情况说明),以及设备曾经
发生过的缺陷及改进效果,否则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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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8 年 10 月 8 日至 2018 年 10 月 12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00。
4.2 招标文件价格
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招标文件价格详见《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不退。
4.3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在线发售,不接受来人现场购买。
(1)购买招标文件
进行以下操作:1.网员登录→2.搜索公告→3.查看公告详细内容→4.选择参与标段,在线填写《购买文件申请表》→5.支付招标文件费用。
(2)支付方式:银联在线支付
(3)获取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款项在线支付成功后,登录网员专区,在“文件购买订单”处,选择“已购文件”找到需要下载的招标项目点击“文件下载”。
5.招标文件澄清
有关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问题,请在文件购买订单→已购文件→澄清提问”页面进行提交。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时间暂定2018 年 10 月 22 日 10:00(北京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传输的投标文件,平台将予以拒收。
6.3 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521211587
Q Q:71345064
邮箱:71345064@qq.com资质文件发至此邮箱,(注: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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