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汕头电厂厂区消防保卫服务项目【重新招标】二次公告
汕头电厂厂区消防保卫服务项目二次公告 (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汕头市濠江区 1. 招标条件本汕头电厂厂区消防保卫服务项目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二次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为汕头电厂提供全厂区域消防、保卫相关服务。 2.2招标范围 (1)消防: 1)每日在全厂区域开展日常巡查工作,对电厂消防器材进行严格检查、巡视,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2)负责全厂消防接报警处理,火灾灭火工作及其它应急处理。当判断火情严重,消防队无法自行处理,在积极控制火情的同时要马上拨打119电话报警,争取外来消防队协助灭火; 3)负责消防日常维护(所辖挂壁式消火栓、箱维护;消防楼水电维修;巡逻自行车维护及其它零星现场维护)。 (2)保卫: 1)每日在全厂区域开展日常保卫工作,值守各门岗,每天对进出电厂人员、车辆进行严格审查,经核对无误方可放行; 2)安排人员进行三班倒在全厂区域内进行巡视,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3)协助处理电厂治安事件。 详见招标技术规范书。 2.3规模:全厂区域消防、保卫相关服务。具体见招标技术规范书。 2.4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汕头电厂厂区消防保卫服务项目。 2.5项目工期12个月,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 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3.2 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具有物业或劳务等相关内容; (2)投标人近三年(2016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个(消防或保卫或劳务或物业)项目业绩(附业绩合同扫描件);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19年12月26日9:00起至2020年2月2日17:00止。 获取方式: 4.1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可线上购买招标文件。 4.2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3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投标管理-->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到招标文件。 4.4客服: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客服中心联系。 4.5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800元,售后不退。 本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如果您已经办理请直接登录,如果不是请扫描下方二维码注册,或填写入网申请表格(点击下载). 中国电力招投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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