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轨道交通十一号线(环线)江泰路站输电线路搬迁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19-05-10 15:27:07 浏览次数: 轨道交通十一号线(环线)江泰路站输电线路搬迁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添加收藏
第一章 招标公告

轨道交通十一号线(环线)江泰路站输电线路搬迁工程(施工)

招标编号:0002200000046786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广州

一、招标条件

轨道交通十一号线(环线)江泰路站输电线路搬迁工程(施工)(招标项目编号:0002200000046786),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补偿资金,招标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一)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本项目分1个标段

序号

中标比例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标段预算价(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工期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

(元)

保证金(元)

备注

1

100%

1

轨道交通十一号线(环线)江泰路站输电线路搬迁工程(施工)

431.45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

200

40000

(二)项目概述:

因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规划建设的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十一号线(环线)江泰路站项目需要,需对权属的220KV瑞昌线(江燕路及南珠北街)电缆线路进行迁移改造。

采购范围:本工程搬迁线路规模如下:

(1)新建部分

将220kV瑞昌线#1~#2接头井段进行永久迁移,新建单回电缆线路单线长约0.565km,与原电缆线路接驳。

(2)拆除部分

拆除220kV瑞昌线#1~#2接头井段单回路电缆,单线长约0.535km。

(3)通信部分

拆除原管道光缆0.535km,新建一根48芯管道光缆长约0.6km。

本次针对施工进行招标,实际工程量以审定的施工图工程量为准,包工部分包料,按实结算。根据招标人需要配合完成运行线路的值守及保供电等工作,结算时由造价审核单位审定,按实结算。

(三)标的物描述: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四)报价方式:投标人按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报下浮率,投标人所报的下浮率不低于0%的为有效报价。

(五)结算方式:下浮率报价,按实结算。结算时按照【(中介单位审定的造价-安全文明施工费)*(1-下浮率)+安全文明施工费】进行结算。

(六)有效报价区间:投标人所报的下浮率范围[0%-10%],安全文明施工费6.35万元不予下浮。

为避免恶意竞争,低于成本价报价,规定报价下浮率大于10%的必须附详细的成本分析报告(成本分析报告需充分说明单价和费用的组成、降低成本的合理措施及在其他工程中应用过的经验,未提供成本分析报告视为原则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2

能提供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按年度在规定的期限内,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

3

提供银行商业信用证明及近三年内连续两年经审计的财务状况证明(新成立公司按公司成立时间提供)。

4

非联合体投标。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

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7

不属于及广州供电局通报处罚且处罚期未满的,或由及广州供电局取消投标资格的且未解冻的;或不属于及广州供电局物资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的且在取消资格期限内的。

8

不存在投标文件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虚假投标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的资格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剩余生产能力表、试验报告、故意修改招标文件明确列明的技术参数并对其进行响应等)。

9

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否决投标或者投标无效情形的。

10

不符合招标文件其他否决条款的。

专用资格:

专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关 联 标 的/标段

1

投标人应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贰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或以上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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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投标人应具备承装类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贰级或以上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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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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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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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投标项目经理须为机电工程等相关专业一级或二级注册建造师,且已取得执业证书,在投标申请报名单位注册,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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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投标人承诺安全文明施工费需单独列支,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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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自投标截止日前180天内未发生因施工原因造成的重大人身死亡事故,90天内未发生因施工原因造成的人身死亡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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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自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内未发生因施工原因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6个月内未发生因施工原因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一年内未发生因施工原因造成的特大质量事故。

轨道交通十一号线(环线)江泰路站输电线路搬迁工程(施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人通过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5月11日10时00分00秒2019年05月16日17时00分00秒在下载招标文件。

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并办理供应商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见网站下载中心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为避免耽误招标文件购买及投标,请在标书发售截止时间前2天完成供应商登记(提交登记信息时请选择“ ”为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购买标书,并在购买标书5日内办理数字证书。

操作数字证书办理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平台使用费),才能参与投标。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521211587(微信同步)
Q Q:71345064
邮箱:71345064@qq.com资质文件发至此邮箱,(注: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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