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110千伏向东输变电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东莞110千伏向东输变电工程施工(项目编号:0002200000050572) 已由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
东发改核准【2019】 11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资金为
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 ,招标人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2.2建设规模:
※变电部分: 110kV向东变电站工程:本期新建63MVA主变压器3台;110千伏出线3回;10千伏出线45回;每台主变低压侧安装3组5Mvar低压并联电容器。※架空线路部分:将原信美甲杨线N1终端塔拆除,在附近新建一基铁塔(编号P1),将原110千伏信美甲线在N26~N27档解断,新建信美甲线N27(信美乙线N26)~P1档双回架空线路,长2×0.05km;新建P1~杨屋站构架档单回架空线路,长1×0.034km,形成和杨线。※电缆线路部分:信美甲线(信珑侧)在N26塔改电缆下地接至向东站,形成信东线。信美乙线T接至P1塔后改电缆下地接至向东站,形成信美乙东线,双回电缆线路长约2×2.4km;新建110千伏和岭线T接点(P3塔)至向东站单回电缆线路长约1×0.15km。新建线路采用FY-YJLW03-Z-64/110-1×800mm2型电力电缆。※通信部分1、110kV向东变电站通信设备安装工程:本期在向东站配置2套光传输设备,1套智能型PCM接入设备,2套接入层调度数据网设备,1套接入层综合数据网设备,开通向东站至东莞局相应各站业务通道。2、110kV向东输变电配套线路(管道光缆部分):⑴解口大岭山站至和美站110千伏线路的1条24芯光缆接入向东站,沿向东站至解口点(P3塔)新建线路建设2条24芯管道光缆,与原有光缆接续,形成向东站至大岭山站、和美站的各1条光缆路由,新建光缆路径长度约2×0.4km;⑵沿向东站至杨屋站110千伏输电线路建设1条24芯管道光缆,形成向东站至杨屋站的1条光缆路由,新建光缆路径长度约2.8km(含站内)。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2.3项目类别:
工程类2.4计划工期:
367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19年10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0年10月20日(实际工期以开工报告、竣工报告为准)。
2.5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建筑、安装、调试工程以及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项目所需的各项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6标段划分:本项目本次招标分为
1个标段。
序号 | 建设单位 | 标段名称 | 项目总投资(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标书费(元) | 保证金(万元) |
1 | 东莞供电局 | 东莞110千伏向东输变电工程施工 | 7569.23 | 2236.5 | 500 | 10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资质要求: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
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叁级及以上许可。3.4财务要求:无要求。
3.5业绩要求:无要求。
3.6信誉要求:无要求。
3.7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拟派驻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要求已取得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机电专业),同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并在投标申请报名单位注册。注: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3.8资信要求:
在工程所在地政府及、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3.9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 其他:若投标人(包括投标人的委托代理机构对于投标人所支付的标书费,广东电网物资有限公司默认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并推送至各投标人在电商平台提交订单时所留存的“项目联系人 email”,请投标人在提交订单时注意核查电子,若未按时发至指定邮箱的,则默认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不再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自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领取发票,从开标日起三个月内未领取的视为放弃领取。
4.3重要提醒:
(1)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并办理供应商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见网站下载中心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为避免耽误招标文件购买及投标,请在标书发售截止时间前2天完成供应商登记(提交登记信息时请选择“”为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报名,并在购买标书5日内办理数字证书。
(2)供应商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需要完成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供应商要为注册登记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供应商自身的原因,截至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尚未完成注册登记审核造成无法及时进行标书购买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供应商必须在报价截止日期前完成数字证书的办理,供应商要为数字证书办理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投标的,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发标时间内完成标书购买,请为标书购买申请和确认预留足够时间,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无法购买的,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5)投标人须使用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操作手册(供应商投标活动部分)》(可在系统界面“组件下载”中查阅和下载)。
4.4电商功能业务咨询:
物流服务大厅热线操作数字证书办理服务商、代理商、制造商登记备案业务承包商登记业务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5. 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平台使用费),才能参与投标。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521211587(微信同步)
Q Q:71345064
邮箱:71345064@qq.com资质文件发至此邮箱,(注: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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