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科研综合基地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002200000049306)
一、招标条件
生产科研综合基地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已落实,招标人为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科翔路11号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一)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包序号 | 标包名称 | 估算金额(万元) | 最高限价( 万元) | 工期 | 项目建设单位 |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元) | 保证金(元) |
1 | 物业管理 | 1 | 物业管理01 | 3551 | 3551 | 2020年1月11日至2021年1月10日。(详见备注) | | 不收取 | 不收取 |
备注:
报价方式:固定金额报价,详见报价明细表。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的必须附详细的成本分析报告(成本分析报告需充分说明单价和费用的组成、降低成本的合理措施及在其他工程中应用过的经验,未提供成本分析报告视为原则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本次招标的中标单位需签订2项合同:物业管理服务合同、7号楼2-4层客房承租合同,招标的评标价格为物业管理服务费报价减去7 号楼2-4 层租赁费报价后的差额,最高限价亦按此方法计算。(二)采购范围:
1.综合基地总部及各入驻单位的物业管理服务(服务期限:2020/1/11-2021/1/10,共计12个月),含目前1-8号楼地上、地下已装修投入使用区域,不含3号楼、5号楼未投入使用区域和7号楼2-4层;2.室内绿植租摆及养护(服务期限:2020/1/11-2021/1/10,共计12个月);3.室外绿化维护保养(服务期限:2020/4/24-2021/1/10,共计8.5个月);4.总调(2号楼)专项管理服务(服务期限:2020/1/11-2021/1/10,共计12个月);5.电网技术研究中心(3号楼1层、2层)配电系统专项管理服务(服务期限:2020/5/11-2021/1/10,共计8个月);6.7号楼2-4层由中标单位承包并按酒店模式经营管理(租赁期限:2020/1/11-2021/1/10,共计12个月)。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技术规范书》。 (二)项目概述:
生产科研综合基地(下简称“综合基地”)位于广州市科学城科翔路和香山路交汇的东北角。综合基地占地面积为180964平方米,南区1-8号楼建筑面积为32884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16449平方米(其中3号楼五层约7575平方米、5号楼三层四层约2512平方米共约10087平方米未投入使用),地下建筑面积112393平方米,道路广场总面积30000平方米,室外绿化面积74351平方米(南区)。北区物业管理服务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综合基地入驻单位公司总部、党校、国际公司、能源院、科研院、研究中心、广州电力交易中心等按其使用物业的建筑面积占比分摊物业服务费用,具体分摊比例为:甲方76%、党校3%、国际公司3%、能源院3%、科研院7%、研究中心7%、广州电力交易中心1%。新投入使用场地(甲方或下属单位增加装修使用面积)的物业服务费,不含在本次物业服务费中,按照新增使用物业的建筑面积乘以中标单价计算。甲方可根据装修使用面积的增加等因素调整物业合同额,并有权根据内部需要调整分摊对象和分摊比例;如有需要,甲方所属单位亦可直接与乙方签订合同。服务期限:1.综合基地总部及各入驻单位的物业管理服务(服务期限:2020/1/11-2021/1/10,共计12个月),含目前1-8号楼地上、地下已装修投入使用区域,不含3号楼、5号楼未投入使用区域和7号楼2-4层;2.室内绿植租摆及养护(服务期限:2020/1/11-2021/1/10,共计12个月);3.室外绿化维护保养(服务期限:2020/4/24-2021/1/10,共计8.5个月);4.总调(2号楼)专项管理服务(服务期限:2020/1/11-2021/1/10,共计12个月);5.电网技术研究中心(3号楼1层、2层)配电系统专项管理服务(服务期限:2020/5/11-2021/1/10,共计8个月);6.7号楼2-4层由中标单位承包并按酒店模式经营管理(租赁期限:2020/1/11-2021/1/10,共计12个月)。合同到期前,甲方应通过相应程序采购确定下一年度的物业服务单位和7号楼2-4层承租单位,乙方应积极配合做好工作交接,确保服务工作平稳、有序过渡。如甲方未能在本合同期满前完成下一年度物业服务单位和承租单位的采购工作(具体以中标结果公示完成为准),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相应的费用标准,继续做好物业服务和7号楼2-4层承租服务(原则上延长服务期不超过3个月),直至下一年度相关服务单位进场并完成交接。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通用资格: |
通用资格要求 |
序号 | 内容 |
1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2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16-2018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公司按公司成立时间提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
3 | 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在范围内没有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
4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专用资格: |
| 专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关 联 标 的/标包 |
| 1 | 投标人营业范围含有物业服务或物业管理。 | 物业管理 |
| 2 | 投标人营业范围含有酒店管理或提供住宿服务或为酒店提供管理服务(本条三项中满足一项即可); | 物业管理 |
| 3 | 投标人营业范围含有园林绿化工程; | 物业管理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人通过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年10月17日10时00分00秒至2019年10月24日17时00分00秒,在下载招标文件。
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并办理供应商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见网站下载中心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为避免耽误招标文件购买及投标,请在标书发售截止时间前2天完成供应商登记(提交登记信息时请选择“
或招标项目所属省级公司”为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购买标书,并在购买标书5日内办理数字证书。
操作数字证书办理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本项目不再发出纸质版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不接受除上述方式外的其
他方式获取。
本项目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收取标书费。
五、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平台使用费),才能参与投标。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521211587(微信同步)
Q Q:71345064
邮箱:71345064@qq.com资质文件发至此邮箱,(注: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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