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利通区扁担沟镇南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有机肥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
宁夏鸿辰宇 受
吴忠市利通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的委托,对其所需的
南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有机肥采购采用
公开招标 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省内外具有合格资格的投标人前来竞标。
一、采购编号:2019NCZ(WZ)000022
二、项目名称:2018年利通区扁担沟镇南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有机肥采购项目
三、采购需求: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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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及主要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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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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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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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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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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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末状有机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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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技术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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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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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实际用
量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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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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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价包含装车、卸车、拉运,根据采购需求供货到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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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细则要求:前二名入围;
五、预算金额:700000元;
六、供货时间:可分期供货,必须在 2019 年 3 月 20 日之前供完,未按规定期限完成供货,延期第一天,差额单价按中标价下浮 10%,以后每增加一天,下浮值增加 5%,以此类推。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查询结果(截图打印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
查询记录留存方式:截图打印网站上的查询结果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注:按照财政部办公厅文件要求,投标单位应提供其投标主体的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 查询结果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投标单位须提供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机肥登记证原件;若投标单位是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厂家的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机肥登记证原件;
(5)投标单位须提供由国家计量认证的、具有检测能力的检测机构出具的生物有机肥料的检测报告原件;若投标单位是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厂家的由国家计量认证的、具有检测能力的检测机构出具的生物有机肥料的检测报告原件(产品检测报告的范围必须和本次采购产品一致,检测报告出具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今)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521211587
Q Q:71345064
邮箱:71345064@qq.com资质文件发至此邮箱,(注: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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