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冈山市]井冈山市高速两侧景观提升工程(一期)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3608811902229901 招标编号: 赣建吉井招字【2019】第03号
招标条件及工程基本情况 | ||||||
招标工程项目 | 井冈山市高速两侧景观提升工程(一期) | |||||
工程项目建设地址 | 泰井高速拿山至刘家坪路段两侧 |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 井冈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批文名称及编号 | 关于井冈山市高速公路两侧林相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 井发改项目字 [2018] 207号 | |||||
建筑面积 | 0.0 平方米 | 层次 | 0 层 | 结构 | 混合 | |
项目总投资 | 4932.5万元 | 本项目投资 | 2877.0万元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金已落实 | 97.32% | |||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
招标范围 | 施工图范围内的景观提升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 |||||
标段划分 | 一标段 | 井冈山市高速两侧景观提升工程(一期) | ||||
二标段 | ||||||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
企业营业执照 | 经营范围应该符合招标要求 | |||||
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 | [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 |||||
注册建造师类别和等级 | [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在有效期内 | 标段选择要求 | 一个标段 | |||
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应提供的业绩材料 | ||||||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原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为复印件) | ||||||
资格证件 | 企业资质证书(原件或复印件)、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委托代理人:由注册建造师担任) | |||||
项目负责人 | 拟派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注册证书、本人身份证 | |||||
技术负责人 | / | |||||
关键岗位人员 | 拟派新版的四大员上岗证证书(旧版证书无效) | |||||
其他要求 | ||||||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资审文件的发布(获取)时间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9年02月26日 至 2019年03月22日(公告发布时间最短不得少于5日)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9年02月28日 | |||||
获取方式 | 登入(新系统)下载 | |||||
获取资审文件时间 | 2019年02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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