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质量检测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19-05-0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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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质量检测项目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广东省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农经〔2018〕1105号)批准,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以《广东省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水许可决[2019]11号)批准,本招标项目业主为广东粤海珠三角供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省级财政补助,项目公司资本金和项目贷款,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质量检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是国务院批准的《珠江流域综合规划(2012-2030年)》提出的重要水资源配置工程,也是国务院要求加快建设的172项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之一。工程项目是优化配置珠三角地区东、西部水资源,从珠江三角洲网河区西部的西江水系向东引水至珠江三角洲东部,主要供水目标是广州市南沙区、深圳市和东莞市的缺水地区。工程由一条干线、两条分干线、一条支线、三座泵站和一座新建调蓄水库组成。输水线路总长113.2km,其中干线长90.3km,深圳分干线长11.9km;东莞分干线3.6km;南沙支线长7.4km。工程设计引水流量80m³/s,工程多年平均引水量17.87亿m³。工程总工期60个月。本工程涉及4市5区17镇(街道),包括: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龙江镇、勒流镇、伦教镇,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大岗镇、东涌镇、黄阁镇,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东莞市沙田镇、厚街镇、虎门镇、大岭山镇、大朗镇、松山湖管委会,深圳市宝安区,深圳市光明区。2.2服务期:本项目计划施工工期为60个月,计划开工日期为2019年4月,计划完工日期为2024年4月,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签发的开工令为准。本次招标检测服务期与施工工期相同(60个月)。2.3招标范围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质量检测项目分为质量对比检测标段、质量平行检测01标段及质量平行检测02标段3个标段,3个标段招标范围分别如下:2.3.1检测频次、方法及数量:检测频次和方法按照《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技术规程》(SL 734-2016)执行;检测数量按照《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L 288-2014)和《广东省水利工程质量对比检测实施办法》(粤水质监[2009]31号)规定执行,原材料、中间产品、构(部)件检测数量不少于施工单位按规程规范要求自检数量的15%,其中质量对比检测标段检测数量不少于施工单位按规程规范要求自检数量的7%,质量平行检测01标段和质量平行检测02标段检测数量分别不少于对应施工单位按规程规范要求自检数量的8%。工程实体质量检测数量按照监理人及发包人认定的检测方案执行,专项检测数量按监理及发包人通知执行。2.3.2质量对比检测标段(1)工程对比检测范围:水利部批复的珠江三角洲配置工程初步设计报告中包含的所有建(构)筑物。包括鲤鱼洲泵站、高新沙泵站、罗田泵站、高位水池、高新沙水库、盾构工作井、盾构隧洞、TBM隧洞、钻爆隧洞、箱涵、顶管、输水钢管、预应力混凝土内衬及全线所有工程配套建筑,以及可能发生的输水线路局部调整引起的变更范围内的建(构)筑物。(2)检测内容:承担建设单位等机构的抽查检测任务,检测内容为全线建(构)筑物建设所用原材料、中间产品、构(部)件及工程实体(含金属结构、机电设备和水工建筑物尺寸)质量检验和发包人委托的专项检测。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2.3.3质量平行检测01标段(1)质量平行检测01标段范围:水利部批复的珠江三角洲配置工程初步设计报告中鲤鱼洲泵站~高新沙水库线路、高新沙水库~GS04#(不含,桩号GS8+231.56)线路及南沙支线上所有建(构)筑物。包括但不限于鲤鱼洲泵站、高新沙泵站、高位水池、高新沙水库、盾构工作井、盾构隧洞、输水钢管及标段内所有工程配套建筑,以及可能发生的输水线路局部调整引起的变更范围内的建(构)筑物。(2)质量平行检测01标段检测内容:标段内建构筑物建设所用原材料、中间产品、构(部)件及工程实体(含金属结构、机电设备和水工建筑物尺寸)质量检验和监理及发包人委托的专项检测。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2.3.4质量平行检测02标段(1)质量平行检测02标段范围:水利部批复的珠江三角洲配置工程初步设计报告中GS04#(含该工作井,桩号GS8+231.56)~沙溪高位水池、沙溪高位水池~罗田泵站、深圳分干线(不含试验段)、东莞分干线上所有建(构)筑物。包括但不限于盾构工作井、盾构隧洞、预应力混凝土内衬、钻爆法隧洞、TBM隧洞、高位水池、倒虹吸、罗田泵站、顶管及标段内所有工程配套建筑,以及可能发生的输水线路局部调整引起的变更范围内的建(构)筑物。(2)质量平行检测02标段检测内容:标段内建构筑物建设所用原材料、中间产品、构(部)件及工程实体(含金属结构、机电设备和水工建筑物尺寸)质量检验和监理及发包人委托的专项检测。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2.4招标上限价:2.4.1质量对比检测标段招标上限价暂定为人民币 2987.00 万元(其中,总价承包部分上限价暂定为人民币1607.00万元,综合单价承包部分上限价暂定为人民币1162.00万元)。2.4.2质量平行检测01标段招标上限价暂定为人民币 2100.00万元(其中,总价承包部分上限价暂定为人民币982.00万元,综合单价承包部分上限价暂定为人民币793.00万元)。2.4.3质量平行检测02标段招标上限价暂定为人民币 1314.00万元(其中,总价承包部分上限价暂定为人民币633.00万元,综合单价承包部分上限价暂定为人民币477.00万元)。投标人各标段投标报价(包括投标总价、总价承包部分报价及综合单价承包部分报价)均不得超过以上相对应的招标上限价,超过的视为无效投标;各标段总价承包部分及综合单价承包部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2.5投标人必须同时参与该3个标段的投标,未同时投该3个标段的视为无效投标。重要提示:按照质量对比检测标段、质量平行检测01标段、质量平行检测02标段的顺序依次开标,依次评标;若某一投标人在排序在前的标段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该投标人在后序标段不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二)投标人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证书,资质证书应同时具备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机械电气、量测五个类别的甲级资质。(三)投标人具有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四)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全国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全国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并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业绩。(五)投标人已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完成广东省水利厅信用管理信息录入手续。3.2 业绩要求:2014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1项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业绩,业绩证明资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首页、合同范围页、合同金额页、签署页等)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未附业绩证明材料或业绩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为无效业绩。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5.招标文件的获取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本公告“5.2报名资料”中要求提交的资料一式二份按目录顺序编制页码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代理机构只对完整提交下列资料的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于2019年 5 月 6 日~2019年 5 月 10日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到(号窗口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图纸及资料。5.2报名资料:(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原件;(2)被授权人(如有)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查;(3)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计量认证证书复印件;(4)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注:上述(1)~(4)项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每页加盖公章,一式两份。5.3招标文件及图纸资料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5.4投标人报名前,须在办理企业信息登记。6.投标文件的递交6.1除图纸外,投标文件正文原则上采用双面印刷。6.2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和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水利报》上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国家和省指定的媒体以及发布。8.联系方式地址: 广州市南沙区丰泽东路106号 class=MsoNormal style='text-align:justify;text-justify:inter-ideograph;text-indent:21.0pt;mso-char-indent-count:2.0;line-height:125%;tab-stops:73.5pt;layout-grid-mode:char'>0755-22178730 18826478782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116号 class=MsoNormal style='text-align:justify;text-justify:inter-ideograph;text-indent:21.0pt;mso-char-indent-count:2.0;line-height:150%;tab-stops:73.5pt;layout-grid-mode:char'>邮箱:YYZBDL2009@163.com2019年5月6日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平台使用费),才能参与投标。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521211587(微信同步)
QQ:71345064
邮箱:71345064@qq.com资质文件发至此邮箱,(注: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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