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光街道老旧小区微改造项目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珠光街道老旧小区微改造项目施工监理已由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珠光街道老旧小区微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穗发改[2018]45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珠光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
总投资中80%由市财政出资,20%由越秀区政府统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
珠光街道老旧小区微改造项目施工监理。2.1.2工程建设2.1.3工程建设规模: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房屋修缮工程、“三线”整治工程、消防设施维修工程、供电与照明工程、给排水改造工程、道路维修工程、绿化工程、环境整治工程、景观提升工程等。对沿小区周边市政次干道文德路、文明路、德政路、万福路、珠光路等道路提升整治,对各社区内街内巷维修改造。本项目总投资为10330万元,工程建安费约7347.51万元。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等有关资料说明等为准,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珠光街道办事处对本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有最终解释权。2.2招标范围
2.2.1监理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2.2监理范围:
为本项目施工的全过程监理,监理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前的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及实物移交、工程结算等)和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以及协调建设单位、代建单位(如有)与工程建设各方的工作关系等,监理单位须服从建设单位及项目代建管理单位(如有)的管理。2.2.3监理服务期限:
为施工准备阶段、工程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和保修阶段的各监理服务期之和: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完成结算终审、竣工验收备案、保修期结束为止,实际监理服务期限按照监理服务单位合同约定期限为准。1)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服务期:从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至委托人下达开工令或开工报告审批之日为止;2)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暂定640日历天,从业主下达开工令或开工报告审批之日起至施工项目全部完工并办理竣工验收为止;3) 竣工结算阶段监理服务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到完成结算、备案管理为止;4)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到保修期结束,且不少于两年;5)监理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2.2.4监理服务最高投标限价:
167.91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或丙级以上)资质,投标人自
2015年01月0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且与本监理招标项目投标人所需资质一致的房屋建筑工程类似工程监理 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
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3.4 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②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③投标人已按附件一规定格式签署盖章的投标人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平台使用费),才能参与投标。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521211587(微信同步)
QQ:71345064
邮箱:71345064@qq.com资质文件发至此邮箱,(注: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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