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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区强制隔离戒毒所、拘留所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19-05-31 00:00:00 浏览次数: 佛山市南海区强制隔离戒毒所、拘留所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添加收藏
第一章.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佛山市南海区强制隔离戒毒所、拘留所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已由 佛山市南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看守所,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

2.2 项目建设规模:新建强制戒毒所及拘留所,总建筑面积75719平方米。其中强制隔离戒毒所监区建筑面积35280平方米,拘留所建筑面积24989平方米,管理综合用房13575平方米,后勤保障用房1875平方米,设置雨水花园,雨水花坛、储水罐等海绵城市设施。项目投资估算总额35542.28万元,其中海绵城市设施建设投资估算约48.06万元,智能化(监所系统等)投资估算约6000万元。资金来源:区财政出资。

2.3 计划工期:

总工期暂定为 1100 日历天。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资金、人力、物力准备情况,确保项目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具体设计及施工日期以招标人发出的书面通知为准。其中:

①、设计工期:65日历天①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7个日历天内提交深化设计方案(含室外市政配套设计,设计说明、平面图、立面图和效果图电子版和一套纸质版),方案设计说明(包括设计指导思想,立面特点及设计风格,占地面积,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建筑高度,层数及消防,环保,交通组织等说明)。②深化设计方案待业主方确定后,进入修规报建图设计,10个日历天内完成修规设计并提交规划部门审核。③规划批准后,业主方审定建筑方案报建图后,在8个日历天内中标单位按相关部门要求完成建筑单体报建图交并提交设计成果。④建筑单体报建图批准后,15个日历天中标单位完成初步设计工作。⑤初步设计审查通过后,25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提交业主方复核通过后,中标单位负责提供施工图设计给第三方审查。经审查后的正式施工图以一式八套提交业主方。⑥各阶段设计文件深度要求必须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要求,各专业还应该满足各专业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范或规定的要求。

②、施工工期: 1000 个日历天(从《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之日起计算)。

包含勘察设计各阶段[工程勘察(内容包含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水文地质勘察工作、方案设计及修改、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以及各阶段的相关报批审查时间等];施工阶段(施工实施建设阶段、采购、安装、试验、运营调试阶段、竣工验收、资料编制归档、交付使用手续办理等以及各阶段的相关报批、报建、检验、审查、备案等时间)。具体以招标人实际要求通知为准。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根据发包人基础资料、勘察设计任务书和工程管理要求,负责佛山市南海区强制隔离戒毒所、拘留所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及工程竣工验收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合同协议书)

2.4.1工程前期阶段(含勘察设计)

2.4.1.1现状摸查及编制摸查报告,岩土工程勘察(初步勘察、详细勘察、超前钻工作)工作。

2.4.1.2本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全过程全专业设计,包括但不限于:负责项目方案设计、深化方案设计、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及负责办理报批(修规含五图一书)、单体报建图设计和报建通编制、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编制、送审、配合评审工作)、三维动画制作、施工图设计及规划验收电子报批文件、设计变更(含造价分析)及现场技术指导。范围主要包括:

(1)负责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所有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智能化、通风、空调、消防、人防、防雷、基坑支护、室内装修、幕墙、卫生、环保、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海绵城市;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市政、临水、临电、燃气、道路(含规划道路及小区道路)、景观绿化等专业设计;

(2)负责办理项目的修规报建、建筑方案报建、初步设计审查备案、各专业报建、施工图报建、负责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各专项报批报建和验收工作;

(3)负责组织开展设计咨询工作。

(4)负责项目涉及的临时围墙、临时道路、施工用水用电、临时排水、发包人的驻地办公场所设计(临时板房、景观绿化等)等所有临时设施的设计工作。

(5)如承包人不具备项目中各专业部分的相应资质,承包人应在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专业分包给具备相关资质的设计单位并签订分包合同。

(6)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工程概算等造价文件的编制工作及相关配合报审工作,还包括各阶段方案比选、技术造型比选等的投资分析,根据发包人要求提供项目的成本指标数据。

(7)根据要求,协助建设单位组织本项目各项专家评审

(8)除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发包人提交设计成果文件外,还应承担工程施工过程直至竣工验收前的设计服务(包含设计变更)等工作,保证设计变更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2.4.2施工范围:

2.4.2.1施工内容包括: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招标人批复的施工图进行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设备、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总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包保修等,包括但不限于:

(1)土建工程:土地平整、桩基础、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屋面工程,门窗工程,墙体工程,装修装饰工程,楼地面工程(含散水、台阶等)及室外场地、园林、绿化、环境景观、园路及市政道路接驳、围墙等。

(2)安装工程:电气工程(包括高低压变配电工程、动力配电工程、照明工程等)、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弱电系统工程(监所系统等)、通风空调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电梯采购与安装工程、燃气工程、市政管网接驳(包括但不限于燃气、通讯、永久用电及市政给排水等)等。

(3)专业工程(供电、钢结构、智能化、幕墙等)深化设计。

(4)白蚁防治施工:负责向政府部门报批报建并保证验收通过。

(5)防雷设施检测、消防检测。

(6)办理施工报建(含提前打桩相关手续)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编制设计变更的造价分析报告、竣工图编制、竣工验收阶段的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和竣工验收资料归档等工作。

(7)办理施工阶段各项行政部门开工前置手续直至领取施工许可证,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登记、缴交劳动保证金手续(若有)、施工合同备案手续、施工许可手续,除由招标人缴交的行政管理费用外,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8)协助组织竣工验收及办理备案手续,包括消防验收、规划验收、环保验收、防雷验收等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各项专业验收及涉及施工单位的验收手续及证明,按要求整理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并移交办理《建设工程档案验收合格证》。

(9)负责施工管理配合服务,对由招标人另行发包的其他工程提供配合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检测、工艺生产线提供场地和使用临时设施的配合工作。

(10)协助招标人协调施工过程中的相关职能部门及周边居民,包括且不限于:街道居委、公安派出所、交通部门、质安监、建管、城管等。

最终以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内容及合同为准。

2.4.2.2施工其他服务。

(1)负责预算、结算的编制工作,配合发包人对预算和结算的审核及审计工作;

(2)对需要专业分包的专项设计和工程,承包人与专业分包单位签订专业分包合同,配合做好协调和管理工作。同时,承包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发包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对项目进行工程总承包管理,作为联合体主办方负责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协调工作及工程涉及的其它协调工作;

(3)负责或配合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施工许可证(或临时施工许可)、报监手续、余泥排放证、排污手续、排水接驳、水质检测、排水许可证、环保验收及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和各专业验收,并承担办理上述手续施工方的费用;

(4)协助做好迎检、开工仪式等筹备工作;

(5)组织本项目的验收备案和工程资料汇总及整理归档工作

本项目的设计部分及施工部分均以固定结算费率的方式进行设计施工总承包;其中设计费结算费率最高限价为85%,建安工程费结算费率最高限价为100 %。

2.5 承包方式:以固定设计费结算费率及固定建安工程费结算费率进行设计与施工总承包;要求包设计、包施工、包材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质量、包验收。

2.6 工程质量要求:

工程勘察设计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相关工程设计准则和相关规范,满足招标人的相关功能需求,并通过招标人及有关部门或专业审图机构的审查。

工程施工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相关工程建设标准及相关规范,须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或以上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 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①、②和③所要求的企业资质:

①工程勘察资质:须具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资质:须具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证书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③工程施工资质:须具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 接受 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须以具备上述工程施工资质且承担本项目施工工作的成员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3 个(即勘察单位一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一家)。

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2.1联合体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2.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明确分工及责任,明确由符合“工程施工资质”要求的单位承担本项目的工程施工工作, 由符合“工程设计资质”要求的单位承担本项目工程设计工作,符合“工程勘察资质”要求的单位承担本项目工程勘察工作;并须指定承担本项目“施工工作”的成员单位为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4.2.2.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不同专业分工的联合体资质,以联合体协议约定承担该专业分工的成员单位的资质为准。

4.2.2.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其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4.2.2.5联合体各成员单位须共同授权由牵头人代表联合体签字或盖章并提交投标文件,除联合体协议书须由各成员单位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和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分别签字或盖章以外,投标文件中其它需要由投标人签字或盖章的地方由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即可,投标文件中其它需要加盖公章的地方由牵头人盖章即可。

4.2.2.6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协调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工程款的支付(联合体协议书中另有约定的除外)。

4.2.2.7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3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施工单位提供,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

4.4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在企业信息库办理了企业信息登记及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对应类别(建筑业、工程设计、工程勘察)办理登记)

4.4.1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还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的网页打印件。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最终以评审当天查询的结果为准。(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

4.5 对投标人拟派勘察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勘察单位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

4.5.1对拟派项勘察项目负责人的数量及资格要求:1 名,须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级)职称,或具备有效的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证书。

4.5.2拟派项目勘察负责人必须是企业信息库及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

4.6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设计单位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

4.6.1 对拟派设计负责人的数量及资格要求:1 名,须具备有效的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壹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

4.6.2 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是企业信息库及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省外进粤企业的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信息登记手续,并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的网页打印件。

4.7对投标人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

4.7.1 对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的数量及资格要求:1 名,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建筑工程 专业 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

4.7.2 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在企业信息库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必须是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及在资格审查当日未处于被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锁定状态(由投标提供系统截图及未被锁定的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定)。省外进粤企业的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信息登记手续,并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的网页打印件。

4.7.3拟派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没有在其它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本投标项目施工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其它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8 对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员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

4.8.1对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的数量及资格要求:至少 1 名;须持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

4.9 拟投入到本项目的以上所有人员不得相互兼任,且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投标人须提供近三个月(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3个月)为上述人员缴纳的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或其直属分支机构)工商登记所在地(市、区或县)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或经投标人(或其直属分支机构)工商登记所在地(市、区或县)社保管理部门盖章确认的社保清单(含社保管理部门终端设备打印的社保证明文件)。(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各成员分别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

4.10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成员均须符合)

4.10.1 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10.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10.3 投标人企业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相关事项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10.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组成同一个联合体参与投标的除外)。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5. 报名要求及招标资料的获取

5.1 招标人委托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实行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网上报名操作流程详见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手续,逾期不受理。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不收取招标文件费。

5.2 报名时间:2019 5 310900 分起至 2019 6 6 1700 分止(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5.3 招标文件一经在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 PDF 和 WORD(或 EXCEL)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 PDF 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 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50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即 2019 年 6 月 20 日 9 时 30 分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将投标保证金按招标文件规定金额从基本账户一次性转入或汇入如下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

户名:

账号: 44001583404059333333

联系具体要求详见通知公告栏“关于基本户保证金专用账户账号的通知及操作指引”。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19 年 6 20 日8 时30 分,截止时间:2019 年 6 20 日 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2019 年 6 20 日 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投标文件递交指定开标室(二楼)。

7.3投标文件递交的授权代理人须为投标申请人合法雇佣员工,需提供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及社保证明[2019年2月~2019年4月(连续三个月)]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

7.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 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平台使用费),才能参与投标。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521211587(微信同步)
QQ:71345064
邮箱:71345064@qq.com资质文件发至此邮箱,(注: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 中国电力招投标网( www.dlztbw.cn )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浏览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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