禾丰中心村二次安置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19-06-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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禾丰中心村二次安置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1.1 招标目的1.1.1 为了获得工程勘察设计方案,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在给定任务书、统一收费标准、投标人满足投标资格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最佳勘察设计方案及其勘察设计承包人。1.2 项目概况1.2.1 工程名称:禾丰中心村二次安置项目勘察设计。1.2.2 工程位置:广州市黄埔区永和街道禾丰路1号(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1.2.3 工程范围:该项目用地约113亩,位于禾丰新村东侧、西侧地块。预计容积率2.0至2.2,建筑限高60米,建筑面积约16万平方米,建二层地下车库,最终依政府相关部门批复的规划为准。1.2.4 规划用地文件:/。1.2.5 项目批准文件: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018-440116-47-03-839266 。1.2.6 资金来源:集体资金。1.2.7 投资总额:人民币 64000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为:人民币 54400 万元;1.2.8 招标内容:包括不限于:工程勘察(必须满足方案设计、施工设计及指导施工)、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修改完善设计、初步设计、协助办理建筑方案审查、施工图报建、专业报建、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用地红线范围内所有建筑、结构、机电安装、室内及室外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基坑支护、装修、弱电智能化(含网络、电话、电视、安防监控、门禁、会议、信息发布等各弱电智能系统)、周边道路及广场、节能、园林绿化、燃气、外水)、标识系统等相关专业设计以及红线外建筑物与市政管网衔接的设计工作,与市政供电衔接的电缆、管沟的设计工作等】、编制工程概算及造价分析、现场指导与监督、设计变更、施工单位深化图纸审核盖章、竣工图审核盖章、缺陷责任期的项目全过程勘察、设计服务等(不包含BIM设计费用)。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需求书、任务书等为准。 [注释]招标内容可视工程具体情况删除不需要的内容。根据具体项目的实际情况,合同范围可增加和删除及细化明确。1.2.9 工程建议施工日期为2020年 6 月,竣工日期为2023年 6 月。1.3 前期服务机构1.3.1 。[注释] 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1.3.2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1.4 投标资格1.4.1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第3.8条。1.4.2 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1.4.3 国内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以下①、②项 资质证书。①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证书、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证书、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②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证书、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类甲级资质证书。若申请人不同时具备上述第①②项资质,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负责设计工作的单位作为联合体投标牵头方。联合体各方(包括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若联合体投标的,应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由联合体各方共同签署盖章,其它除招标文件规定的须由联合体各方共同签署盖章的文件外,均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盖章即可)[注释] 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要求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1.4.4 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国内地企业进行合作设计。1.4.5 申请人已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登记企业信息,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1.4.6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注释] 从下列资格中选一项: 一级注册建筑师。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1.4.7 申请人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附件3中专业职称的要求。1.4.8 信誉要求: ① 未被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② 未被发改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质检总局等有关部门、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联合惩戒失信黑名单。1.4.9 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广州开发区不良行为(指在不良行为记录中明确的生效时间内)的单位或个人(指项目负责人)报名,不良行为具体名单以接受报名时广州市黄埔区、开发区门户网站的广州开发区建设局网页(建筑活动不良行为记录)栏目(网址:http://www.gdd.gov.cn/hp/jzhdblxwjl/zwzt_list.shtml)公布名单为准。[注释] 招标人可以对申请人的严重失信行为等情况予以评审。1.5 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1.5.1 投标报名时间,即2019年 6 月 24 日至2019年 6 月 28 日的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由申请人到黄埔交易部(广州开发区水西路32号四楼)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投标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1.5.1.1填妥并盖章的《投标报名申请表》二份,表格可从服务指南栏目下载。1.5.1.2联合体协议书(如为联合体投标需提供)。1.5.1.3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 元。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平台使用费),才能参与投标。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521211587(微信同步)
QQ:71345064
邮箱:71345064@qq.com资质文件发至此邮箱,(注: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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