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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阁东二路改造工程、万环西路改造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19-06-25 00:00:00 浏览次数: 黄阁东二路改造工程、万环西路改造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添加收藏

黄阁东二路改造工程、万环西路改造工程

施工监理

招 标 公 告

招 标 单 位 :广州市南沙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

日 期:2019年6月

黄阁东二路改造工程、万环西路改造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黄阁东二路改造工程、万环西路改造工程已由广州南沙区发展和改革局穗南发改项目﹝2018〕70号、穗南发改项目﹝2019〕10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南沙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建设资金来自开发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述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黄阁东二路改造工程、万环西路改造工程施工监理

2.1.2工程建设

2.1.3工程建设规模黄阁东二路改造工程位于南沙黄阁镇,北起虎沙大道,南至乌洲山北路,全长 916 米,规划红线宽度为 23m,城市支路,现状为 40 米双向4 车道道路,根据规划条件将现状道路改造至 23 米。本次建设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管线综合、照明和电力管廊等。项目总投资控制在8906.61万元以内。其中工程费用5623.73万元。

万环西路改造工程位于南沙区的横沥镇及万顷沙镇片区,全长约19.5km,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道路改造起点顺接现状村道,与 S111 省道、南珠大道、沥新沙路、WJ 号路、万龙大道、新垦大道、渔港大道、十五涌西路、十五涌西路等道路相交,终点至灵新大道延长线,道路整体走向为西北至东南方向。万环西路(起点至 S111 省道段及龙利路至灵新大道延长线),长约 4.83km,现状为 31m 宽的沥青混凝土路面,双向四车道;万环西路(S111 省道至龙利路段),长约 14.667km,现状为 42m 宽沥青混凝土路面,双向 6 车道,设计时速为 60km/h。本项目的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电力管沟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项目总投资61753.2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9964.67万元。

2.2招标范围:

2.2.1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2.2招标内容:

施工监理:包括项目实施阶段的施工前期准备、施工管理、BIM管理、投资控制、竣工验收、工程结算、移交、质量保修等工作,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合同、信息、安全、环保等方面进行有效管理和控制,直至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工程结算、质量保修期满等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和工程相关协调工作。

2.2.3工程监理服务期:施工准备阶段、工程施工阶段、工程保修阶段和竣工结算期的监理服务期。

(1)施工准备阶段:从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参与施工准备阶段配合业主完成各项报建手续。

(2)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从业主下达开工令或开工报告审批之日起至施工项目全部完工并办理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备案管理等为止。

(3)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管理完成之日起至完成保修期服务为止。

(4)竣工结算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至财政部门审定结算为止。

(5)监理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

2.2.4招标控制价:人民币982.6159万元。(其中:黄阁东二路改造工程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133.3162万元;万环西路改造工程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849.2997万元

注:各子项目的投标报价均不得超过相应各子项目的招标控制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具备相应业绩。

3.1.1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3.1.1.1、3.1.1.2两项资质之一:

3.1.1.1建设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1.1.2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1.2 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具备3.1.1点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监理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3.2 总监理工程师: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3.3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5 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且在营业期限内。

3.6 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3.7 投标人已出具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平台使用费),才能参与投标。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521211587(微信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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