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蓬江区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黑臭水体治理工程监理招标招标公告
1、本招标项目
江门市蓬江区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已由
蓬江发改资【2019】32号、蓬江发改资【2019】45号文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是
财政资金。
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准备阶段、勘察阶段、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保修阶段的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和环保、安全管理进行全过程监理;监督、管理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协调建设单位和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以及配合项目移交等监理工作。招标内容:
监理目标:(1)投资控制目标:以不超过业主与承包方签订的合同金额为基本目标。严格控制预算外费用的支出,减少索赔事件的发生,确保业主制定的投资控制目标得以实现。(2)进度控制目标:以业主与承包方签订的合同工期为基本控制目标,并根据业主的合理要求进行必要调整,确保本工程按期或提前完成。(3)质量控制目标:合格(4)安全管理、文明施工管理控制目标: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不因工地文明施工管理问题受到有关政府管理部门处罚。工程建设地点为:
江门市蓬江区。
监理服务期:
项目准备阶段、勘察阶段、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保修阶段的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和环保、安全管理进行全过程监理服务(含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最高投标限价:
1135.33万元
3、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3.1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水利水电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和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资质。
3.2 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今以来的类似工程监理业绩(类似工程指黑臭水体综合整治工程、或污水干管工程等)。要求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监理服务合同。3.3 其他投标条件要求:
3.3.1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投标人委派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具备住建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3.3.2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要求,省外建筑企业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基本信息、资质情况和驻粤技术管理人员情况信息(网上公开信息打印件)以备审查。
3.3.3根据《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江建〔2017〕477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须是被列入“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系统”信用等级为C级或以上的企业。
3.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5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技术负责人须在投标文件中签字确认。
4、报名时间:2019年
7月
12日00时00分至2019年
7月
18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本项目要求在上报名,(操作流程详见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9年
7月
12日00时00分至2019年
7月
18日23时59分,通过网站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逾期不予受理。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完成投标报名手续,否则视为投标报名无效。(提示:如已报名,但不递交投标文件且没有撤消报名的,将会被扣信用分)
5、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后,于2019年
8月
1日
10时
00分以前送至,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其他要求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人澄清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7、本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http://www.gdtzzs.gov.cn)发布,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平台使用费),才能参与投标。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521211587(微信同步)
QQ:71345064
邮箱:71345064@qq.com资质文件发至此邮箱,(注: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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