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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二号线及同步实施工程监理2标(第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19-07-26 00:00:00 浏览次数: 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二号线及同步实施工程监理2标(第二次)招标公告 添加收藏
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二号线及同步实施工程监理27标(第二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二号线及同步实施工程监理27标(第二次)已由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二号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穗发改[2018]187)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二号线及同步实施工程监理27标(第二次)

工程建设规模: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二号线为“X”形对角线中西北-东南的结构骨干线,串联棠溪交通枢纽,承担白云、越秀、海珠、黄埔、番禺五大组团间的交通联系,贯穿金沙洲北片区、白云新城片区、淘金-二沙岛片区、海珠生态城片区、万亩果园片区和大学城生物岛等重点发展区域,并与城市轨道交通一号线、二号线、四号线、五号线、六号线、七号线、八号线、十号线、十一号线、十三号线、十四号线、二十八号线及佛山八号线换乘。十二号线起于白云区浔峰岗,在金沙洲路与浔峰山路口设置浔峰岗站,止于番禺区大学城南,在大学城中环西路与大学城中心南大街路口设置终点大学城南站。全线采用地下线路敷设方式。线路全长37.6km,全部为地下线;设站25座,其中换乘站17座,分别为浔峰岗站(与六号线换乘)、槎头站(与十三号线换乘)、聚龙站(与八号线换乘)、棠溪站(多线换乘)、新市墟(与十四号线换乘)、白云文化广场站(与二号线换乘)、云溪公园站(与规划佛山八号线换乘)、广园新村站(与十一号线换乘)、建设六马路站(与十三号线换乘)、烈士陵园站(与一号线换乘)、东湖站(与六号线、十号线换乘)、岭南广场站(与二十八号线换乘)、赤岗站(与十九号线、八号线换乘)、赤沙滘站(与十一号线换乘)、官洲站(与四号线换乘)、大学城北站(与四号线、十二号线支线换乘)、大学城南站(与四、七号线换乘)。最大站间距2.34km(里横路~槎头区间),最小站间距0.87km(建设六马路~烈士陵园区间),平均站间距1.5km

全线设置一段一场,分别为槎头车辆段和大学城南停车场。

全线设置主变电所两座:白云文化广场主变电所和赤沙滘主变电所,其中赤沙滘主变电所由其他线路负责实施

本线采用6辆编组A型车,DC1500V架空接触网供电,列车最高运行速度80km/h。为了实现本线方便、快捷、舒适、安全的运营目标,配置了通信系统、信号系统、通风空调系统、自动消防系统、自动售检票系统、站台门系统和设备监控系统等设备系统,设备国产化达到国家要求的77.08%以上。

工程建设

工程概算/建筑安装工程费:

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二号线及同步实施工程监理2标(第二次) 367124.5432万元

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二号线及同步实施工程监理7标(第二次) 135897.7605万元

2.2招标范围

监理标段划分:2个标段

监理范围:本项目的施工、完工验收、交付使用及竣工验收等监理工作。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十二号线前期工作、土建工程、轨道工程、供电系统工程、车站设备安装与装修工程、系统集成工程、公共区装修工程、人防防护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相关市政接驳工程;本线路的槎头、广园新村、建设六马路、东湖、赤沙滘换乘车站的部分工程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由其他线路负责实施;棠溪站土建施工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其他后续专业仍包含在本线路施工范围(具体参见相关合建协议);白云文化广场主变电所由本线路负责实施,赤沙滘主变电所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由其他线路负责实施;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主体工程引起的管线改移及管养、保护,主体工程引起的河涌改移、地面构建筑物拆除及复建、绿化迁移、交通疏解、道路恢复等。同步实施工程:车站同步实施工程、市政过街通道同步实施工程、槎头车辆段同步实施工程(盖板)、新市墟站同步实施工程(负一层主体结构及隧道上方部分基坑工程)等。

标段

工程规模

具体工程内容

综合监理2标

6站6区间前期、土建、机电、装修、一般站点交通衔接等同步实施工程、同步实施工程

1.车站:南航新村站、新市墟站、白云文化广场站、白云文化广场主所、云溪公园站、小金钟站、景云站;

2.区间:棠~南、南~新、新~白、白~云、云~小、小~景;

包括上述工程前期、土建、机电、装修、一般站点交通衔接等同步实施工程,

3.新市墟同步实施工程

综合监理7标

全线轨道、全线供电、综合监控

1.全线轨道

2.全线供电(含综合监控、疏散平台)、综合业务云平台、COCC系统

3.白云文化广场主所(电气设备安装)

监理服务期限:暂定86个月,(其中建设周期62个月)。

监理服务阶段要求:前期工程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

监理服务最高投标限价:

序号

项目名称

招标控制价(万元)

1

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二号线及同步实施工程监理2标(第二次)

6688.1845

2

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二号线及同步实施工程监理7标(第二次)

2446.1597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具备相应业绩,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1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二号线及同步实施工程监理2标(第二次),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有铁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二号线及同步实施工程监理7标(第二次),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铁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及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及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注:上述资质相关要求按“建设部令第158号”文执行) (提供相关资质材料)。属联合体投标的,同一专业的资质等级,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

3.1.2投标人自201311至今完成质量合格的且与本监理招标项目投标人所需资质一致的类似工程监理业绩(类似工程指第3.1.1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业绩证明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相关证明、监理服务合同及对应所辖施工标的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证明。

3.1.3须提供签名盖章监理人员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1.4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2本次招标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二号线及同步实施工程监理2标(第二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本次招标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二号线及同步实施工程监理7标(第二次)接受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铁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的单位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需由联合体各方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且提供法人代表证明书”。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及副总监理工程师(安全副总监理工程师除外)须具有建设部20064 1 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具有铁路或房屋建筑或市政公用(地铁轻轨工程) 或机电安装工程;安全副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及副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企业在岗人员,并在本企业注册,注册企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及副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专业以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专业为准;注册执业单位须与投标单位一致(与报名时一致)。

3.4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字盖章《投标申请人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平台使用费),才能参与投标。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521211587(微信同步)
QQ:71345064
邮箱:71345064@qq.com资质文件发至此邮箱,(注: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 中国电力招投标网( www.dlztbw.cn )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浏览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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