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江区泮坑森林公园“枫林湾”改造提升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19-08-0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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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江区泮坑森林公园“枫林湾”改造提升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文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梅江区泮坑森林公园“枫林湾”改造提升工程已由梅州市梅江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梅江发改 〔2019〕22号文批准建设,现决定拟对该项目进行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设备和重要材料采用EPC(工程总承包)模式公开招标。2、项目建设内容及招标范围2.1项目建设内容:对泮坑风景区的核心区域泮坑森林公园沿线景点(天福桥、民宿、金叶亭、沿路商铺、桂清长廊、丹枫叠瀑、听枫观瀑台、公王平台、枫锦台、摩崖石刻、枫林瀑布等)进行改造提升,打造泮坑“枫林湾”森林公园;工程包括:提升周边绿化景观,清理整治沿线线路管道及河道河石,改造现有景区道路及基础设施,更换景区沿路标识牌、垃圾桶、路灯配套设施等。2.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设备和重要材料等建设任务。2.3工程2.4建设工期: 210日历天完成本项目的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设备、重要材料等建设任务(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2.5承包方式: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设备和重要材料采用EPC(工程总承包)模式。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的独立法人或相应资质的联合体(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多于3家<含3家>联合体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分工。)(1)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2)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具备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具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注:园林绿化经营范围包括景观或绿地设施工程施工或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或园林景观和绿化工程施工或绿化养护管理工程或园林绿化工程服务或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或园林工程等。(以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为准,若营业执照可供查询的二维码的新证,营业执照上没有明确的营业范围,则须提供扫描二维码之后的营业范围附件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营业范围的复印件加盖公章)。】3.2项目负责人要求:(各负责人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每人在本项目只能担任一个岗位,不得兼任。)(1)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相关专业(相关专业指:市政、道路、桥梁、路桥、市政道路、市政桥梁、市政路桥、道路与桥梁、给排水、风景园林等)中级(或以上)职称或具备相应专业执业注册资格;(2)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的注册建造师(省外企业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3)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4)投标人已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办法(修订)》的要求和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诚信信息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建函〔2016〕365号)的要求在梅州市住建局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及项目设计负责人、项目施工负责人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3.3投标人信誉要求:自2018年10月1日至本项目开标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企业和拟派的各项目负责人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未有被限制参与投标的信息。3.7诚信承诺证明:为能保证本招标项目工程质量及施工安全的前提下如期开工、按时、按量完成施工任务,并为杜绝挂靠行为,投标人拟委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注册证原件、职称证或资格证原件在报名时间内到招标代理机构【梅州市梅江区丽都东路尚品官邸3、5号楼三层16号(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class=MsoNormal align=left style='text-align:left;text-indent:24.1pt;mso-char-indent-count:2.0;line-height:23.0pt;mso-line-height-rule:exactly;mso-pagination:widow-orphan'>3.8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4.资格审查要求和评标办法:4.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4.2 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审;5.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5.1 投标人应已具有在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未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的报名申请将不予受理;企业信息登记的办理详见服务指南栏目。5.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均可报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须提供以下资料:(1)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单独提交。可从下载,以联合体形式报名的,《投标报名申请表》需填写清楚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的相关信息,并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各成员相关资料);(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各成员相关资料);(4)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此项仅施工企业才提供);(5)各项目负责人注册证或资格证或职称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及近三个月(2019年04月、05月、06月)内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施工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复印件;(6)人民银行核准的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7)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9)投标人已在“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办理的企业及项目设计负责人、项目施工负责人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公开发布在该平台的相关证明材料(打印网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各成员提供);(10)以联合体的形式申请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复印件,联合体协议书须明确牵头人及各方责任(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详见附件一);(11)诚信承诺证明复印件;(12)投标人如是省外企业,需提供已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的资料复印件; 以上 5.2款(1)~(12)项要求的资料复印件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并自行增加封面(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单位地址、单位固定电话、传真机号码、联系人、联系人移动电话、电子邮箱地址、邮政编码),一份正本一份副本,每页加盖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为牵头人)单位公章;上述报名资料必须由投标人授权代表亲自持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为牵头人)单位介绍信原件及报名资料至现场报名、签到,同时提交原件(国家规定可通过二维码验证的及企业法人身份证外)核对。5.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8月1日至2019年8月5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分至16: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详见一楼报名窗口屏幕)窗口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1000元,其他资料每份1000元,售后不退。6、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9 年8月21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第13开标室(具体时间及地点安排详见的交易活动安排)。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平台使用费),才能参与投标。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521211587(微信同步)
QQ:71345064
邮箱:71345064@qq.com资质文件发至此邮箱,(注: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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