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引韩供水工程第三方工程质量检测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19-08-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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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廉政信息教育基地扩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招标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梅州市廉政信息教育基地扩建工程,已由梅州市梅县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梅县区发改审[2019]10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共产党梅州市梅县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除省纪委监委、区财政筹措部分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市财政统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2.1工程名称:梅州市廉政信息教育基地扩建工程勘察设计2.2建设2.3 工程建设项目规模:该工程总规划用地16164.83平方米,扩建规划用地5393.2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8487.39平方米,场地总面积为3105平方米,其中绿地面积为1052平方米。项目主要为新建一幢技术业务用房(主楼为6层,副楼为5层,框架结构)及连廊(2层,框架结构)、一层地下室,其中技术业务用房建筑面积为14053.59平方米,连廊115.82平方米,一层地下室4318平方米,建筑内容包含建筑装饰、建筑水电消防安装、设备购置及场地硬底化、给排水、电气安装、绿化等工程。2.4估算总投资:11510.50万元;建安工程8067.63万元。2.5招标范围:包括项目工程勘察(岩土工程、测量)、建筑、工程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等)、施工现场指导与配合服务等。2.6勘察、设计总工期:合同签订后50个日历天内完成。3.投标人资格要求3.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证书,投标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家数最多不能超过两家,应以具备相应设计资质且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为牵头方,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如申请人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方须具备其中之一设计资质证书);(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3.2 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独立法人资格。3.3 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在册人员,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1)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勘察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2)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建筑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3.4投标人信誉要求:(1)投标人(联合体指所有成员)已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办法(修订)》的要求和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诚信信息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建函〔2016〕365号)的要求在梅州市住建局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及建筑设计项目负责人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提供网页打印页或截图为准,页面须显示当前打印系统日期)。(2)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3)投标人自2018年11月1日至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在“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上未被限制参与投标的处罚(公示)。(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3.5 投标人、建筑设计项目负责人还应在办理投标企业信息及人员信息登记,无企业信息登记及人员信息登记的资格申请将不予受理。企业信息登记的办理详情参见服务指南栏目。4、资格审查要求和评标办法:4.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4.2评定标办法:综合评估法。5、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及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6.招标文件的获取:6.1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现场获取。6.1.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均可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1) 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单独提供不装订);(2) 联合体协议书原件(联合体投标提供);(3)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联合体由牵头人提供);(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联合体由牵头人提供);(5)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联合体各方提供);(6) 勘察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联合体由勘察单位提供);(7) 设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联合体由设计单位提供);(8) 勘察负责人的二代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及近三个月(2019年5月~7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9) 设计负责人的二代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及近三个月(2019年5月~7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10)在“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办理的企业及建筑设计项目负责人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省外企业提供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的相关证明文件(提供网站截图,联合体由各方提供);(11) 在“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无相应处罚记录(公示)(提供网站截图,联合体由各方提供);(12) 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查询文件(提供网站截图,联合体各方提供);以上(2)至(12)资料装订成册,自行编制目录和页码,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由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持上述资料至现场签到并获取文件(以上资料除国家规定可通过二维码验证的及企业法人身份证外,其余复印件资料均需提供原件核验后退回)。6.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8月22 日至2019年8月26日上午9:30~11:30时、下午14:00~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电 话:0753-2589611
、钟工
电 话:18125530450
2019年 8 月22 日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为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受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并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盖章、签署投标文件,联合体牵头人的所有承诺均认为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
5、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6、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由其自行协定。
7、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8、本协议书一式份。
成员一名称:(盖章)
(牵头单位)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成员二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 日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平台使用费),才能参与投标。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521211587(微信同步)
QQ:71345064
邮箱:71345064@qq.com资质文件发至此邮箱,(注: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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