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兴宁市委党校改造暨兴宁开放大学迁建工程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19-08-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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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兴宁市委党校改造暨兴宁开放大学迁建工程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中共兴宁市委党校改造暨兴宁开放大学迁建工程项目EPC总承包,以兴发改【2019】 83 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中国共产党兴宁市委员会党校,建设资金来源由市财政统筹解决3000万元,剩余部分由市广播电视大学(兴宁开放大学)利用自有资金和争取上级资金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2.1.工程名称:中共兴宁市委党校改造暨兴宁开放大学迁建工程项目EPC总承包;2.2.工程规模:1、项目总用地面积约23677.19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2万多平方米,项目建筑占地面积约2800平方米。项目包括:教学科研楼建筑面积约11000平方米,文体中心建筑面积约1000平方米,食堂建筑面积约1000平方米,校园景观升级改造和相关的配套设施等。(最终方案数据以相关政府审批规划方案为准)2、本项目总投资为4625.21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约为3798.53万元(含空调通风、智能化系统及家具、电梯等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建设其它费用约为406.21万元,预备费约为420.47万元。2.3、工程2.4. 计划工期: 工程勘察工期:20个日历天,施工图设计工期:60个日历天,施工工期:340个日历天(具体项目工期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2.5.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独立法人或相应资质的联合体(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成员不得超过三家(含三家)即一家勘察单位、一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联合体主办方必须为施工单位)(1)勘察单位须具有: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2)设计单位须具有下列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3)施工单位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上述资质独立法人或企业联合体均可参加本项目投标。3.2项目负责人要求:(1)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或以上资格(广东省省外企业拟派本工程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必须无在建项目;(2)拟派本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3)拟派本项目的勘察项目负责人必须有注册土木工程(岩土)执业资格;省内企业须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办法(修订)》的要求和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诚信信息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建函〔2016〕365号)的要求在梅州市住建局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及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勘察项目负责人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3.3信誉要求:自2019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报名及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企业和项目负责人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未有被限制投标的处罚。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三家(含三家),各成员应为独立法人,联合体主办方必须为施工单位,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提示:投标人应已在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未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的报名申请将不予受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在报名单位企业信息登记人员数据中,且没有被锁定;企业信息登记的办理详见服务指南栏目。4.投标报名 本工程采取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均可来人报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4.1报名须提供的资料: 序号 | 报名须提供的资料 | 要求 | 备注 |
1 | 《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 | 一式两份 | 详见官网 |
2 | 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 联合体协议书须明确牵头方及各方责任 | 按附件格式 |
3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查 | |
4 | 《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 (1)勘察单位须具有: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2)设计单位须具有下列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3)施工单位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同时具备上述资质独立法人或企业联合体均可参加本项目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 加盖单位公章; |
5 | 各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 加盖单位公章并须同时提交原件核查 | |
6 | 各项目负责人近三个月内的本单位社会保险关系证明原件(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书) | 由社保部门及投标人加盖公章 | |
7 | 法人证明书委托书原件 | 由项目牵头方提供 | |
8 |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 法人授权委托人由项目牵头方提供 | |
9 | 《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登记表》 | 已在广东省住建厅办理了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并获通过 | 省外企业必须提交 |
10 | 省内企业在梅州市住建局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及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勘察项目负责人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 | 梅州市住建局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网页打印或截图 | 加盖单位公章 |
上述报名资料用A4纸按顺序装订1份成册,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同时提交原件核查,必须由投标企业拟派勘察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亲自持报名资料至现场报名(需提供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核查)。4.2报名时间: 2019年8月29日 至2019年9月2日 09时 30分至 11 时 30分,下午 14 时00 分至 16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办公 class=MsoPlainText>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联 系 人: 王先生 联系日期:2019 年8月29日
附件1:联合体协议书(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中共兴宁市委党校改造暨兴宁开放大学迁建工程项目EPC总承包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施工单位(名称) 为牵头人,为联合体成员方。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受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并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盖章、签署投标文件,联合体牵头人的所有承诺均认为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5、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6、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工程实施过程中(如中标)的有关费用由联合体所有各方自行协定。7、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8、本协议书一式 份。牵头方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成员一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成员二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盖章)年 月 日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平台使用费),才能参与投标。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521211587(微信同步)
QQ:71345064
邮箱:71345064@qq.com资质文件发至此邮箱,(注: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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