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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陂路-新滘东路隧道工程(二期)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19-10-15 00:00:00 浏览次数: 车陂路-新滘东路隧道工程(二期)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添加收藏

车陂路-新滘东路隧道工程(二期)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日期:二〇一九年八月

车陂路-新滘东路隧道工程(二期)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1.1 项目概况

1.1.1 工程名称:车陂路-新滘东路隧道工程(二期)勘察设计

1.1.2 工程位置:广州市

1.1.3 设计范围: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管线迁改设计、编制工程概算及预算(含实体检测及监测等),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编制及审核,协助竣工图审核/配合;设计跟踪服务及其他相关图纸设计;施工配合(含派设计代表驻现场);用于材料、设备、施工等招标内容的技术文件编制;提供招标文件中危大工程清单、工程实体质量检测及监测等服务工作的招标要求(包括技术方案)等;配合规划报建;协助发包人办理其他专业报批手续及与地方行政主管部门协调等。

1.1.4 专业内容: ■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排水工程、

给水工程、照明工程(含外电)、公共交通工程、概预算、城镇燃气工程、□热力工程、绿化工程(含外水)、■通风工程、■消防工程、■监控工程、■综合管线、■供电管沟、□建筑工程、■环保设施工程、管线迁改、■BIM设计与技术服务

1.1.5 项目批准文件:穗交运【2019】269号

1.1.6 资金来源:市财政资金

1.1.7 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广州市海珠区,起于新滘东路与科韵路立交节点,沿规划线位往东北方向,依次经过规划会展大道、黄埔涌、凤浦路,止于新港东路。项目主路线长2.2km,其中路基段长约980m,桥梁长约1220m(包括科韵路节点跨线桥,长约560m;黄埔涌跨涌桥,长约260m;新港东路跨线桥,长约400m)。项目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设计速度为60km/h, 主线满足双向八车道标准;本工程估算总投资为165061万元,其中建安费为83287万元。

主要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电力管沟工程及管线迁改等。上述为暂定工作内容,实际可能按规划及现场情况增加或减少而作出调整,设计人按招标人要求开展工作。测量包括:规划报建测量、规划放线和工程测量等。规划报建测量的工作内容有:E级GPS测量 RTK观测、1:500数字化地形图测量、坐标展绘、展绘规划路等;规划放线的工作内容有:E级GPS测量 RTK观测、道路放线、细部点测量等;工程测量的工作内容有:E级GPS新测、四等水准测量、图根点测量、1:500数字化地形图修测、1:500数字化地形图测量(水域)、定测中桩施放、定测纵断面测量、横断面测量、横断面测量(水域)、桥涵、路口等测量详细调查等。

1.1.8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按规范要求

1.1.9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初勘、详勘及超前钻)、■工程测量(满足设计、规划、国土、防洪评价、航道等报建需求)、■工程物探(含开工前后管线探测))、■现场服务、■方案设计及修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估算、概算、预算,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编制和审核,协助竣工图审核/配合、■造价咨询(第三方)、■BIM设计与技术服务、■设计跟踪服务及其他相关图纸设计、■施工配合(含派设计代表驻现场)、■用于材料、设备、施工等招标内容的技术文件编制、■提供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抽测及监测等服务工作的招标要求(包括技术要求及预算)等、■配合规划报建验收;协助发包人办理其他专业报批手续及与地方行政主管部门协调等。

1.1.10前期服务机构名称(项目建议书):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注释]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2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2.1 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1.2.2 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1.2.3 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城市隧道工程、桥梁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2)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资质。

1.2.4 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诚信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1.2.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或路桥或隧道或结构高级工程师资格或以上

1.2.6 申请人委派的建筑、结构专业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其他专业负责人需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者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1.2.7 申请人没有处于被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1.2.8 投标申请人业绩要求( 需要 / ■不需要 ):

投标申请人自 年 月 日(近3年或以上)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达到第1.2.3条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设计项目)。需同时提供如下资料:

(1)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审批部门出具的免招标的相关证明;

(2)设计合同;

(3)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

注:广州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前广州市建设工程、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前从化市建设工程、前增城市建设工程。其他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当地的有形建筑市场确认。

1.2.9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需要 / ■不需要):

项目负责人自 日(近3年或以上)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达到第1.2.3条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 设计项目)。需同时提供如下资料:

(1)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审批部门出具的免招标的相关证明;

(2)设计合同;

(3)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

注:广州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前广州市建设工程、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前从化市建设工程、前增城市建设工程。其他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当地的有形建筑市场确认。

1.2.10 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登记截止前组成,应以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城市隧道工程、桥梁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注:(1)联合体应签订一份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见后附录8格式),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且有执行本项目所承担工程的充足经验和能力,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书(原件)随投标申请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申请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推荐并明确本项目联合体主办方,负责与业主、建设单位之间的联系;

(4)联合体主办方的被授权人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指令,并负责整个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责任。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须联合体各方均盖章外,其余文件均可由牵头人盖章。

1.3 发布招标公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

1.3.1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19年10月15日至2019年11月6日10时30分。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

1.3.2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公告网上发布的同时,通过发布招标文件及其他文件。

1.3.3 1)递交投标文件并同时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间:2019年11月6日9时40分至2019年11月6日10时30分。

2)开标时间:2019年11月6日10时30分。

1.3.4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凭以下资料到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人须凭以下资料办理投标登记手续:①投标登记申请表,联合体投标的,必须将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单位的全称填写完整,一式两份,格式见附件;②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登记活动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交,格式见附录8);如未按要求提供投标登记提交资料,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1.4 费用

1.4.1 工程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927.8219万元。

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3034.9955万元。

管线迁改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281.3275万元。

1.4.2 市财政投资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编制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

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应当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

1.4.3 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及补偿金额

■本工程不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本工程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中标价=工程勘察设计费总额+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总额(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包含在中标价内),中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评审排序,在收到招标人的第一笔预付款后分别向未中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含税金等):

评审排序第2名 万元;

评审排序第3名 万元;

评审排序第4名 万元;

评审排序第5名 万元;

…………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

注:1.如果招标失败,则当次不向未中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2.招标人和中标人有权在实施方案中参考使用获得经济补偿的所有投标方案成果的部分内容

1.5 工期

1.5.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 5 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15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 15 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 5 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1.5.2 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具备进场条件的的通知起计30 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30%。

1.6 其他事项

1.6.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1.6.2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投标人自行收集。投标人可通过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6.3 投标报名费人民币 100 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

1.6.4 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 500 元。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平台使用费),才能参与投标。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521211587(微信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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