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应急加固及渗滤液处理站扩容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大埔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应急加固及渗滤液处理站 扩容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埔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应急加固及渗滤液处理站扩容改造工程已由大埔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埔发改审〔2019〕18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工程概况:本项目占地面约38422平方米,新建混凝土挡坝、应急生活垃圾填埋区、渗滤液处理站扩容改造以及公用工程等建设,改造后填埋规模为205吨/天;应急生活垃圾填埋区库容为18.43万立方米;增加防渗区库容为3.59万立方米;渗滤液处理站扩容至100立方米/天。(具体按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计划工期:210个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招标范围: 具体按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建安费用:项目预算总投资约2269.98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约:15333061.22 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3.2.1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2拟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1名),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广东省外的投标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3本项目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1名),须具有市政类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2.4现场专职安全员(1名),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2.5 其他管理人员(各1名),造价人员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测量工程师具有测量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质检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具有相应的岗位证。 备注:拟投入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造价人员、测量工程师、施工员、质检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需提供近3个月内的本单位社保证明),每人在本项目只能担任一个岗位,不得兼任,且在登记阶段及投标阶段应一致。 3.3 财务要求:需提供由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16-2018)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的复印件。企业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须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3.4 业绩要求: 2017年1月1日至登记截止时间止,已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或以上的类似市政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和完工验收证明(或竣工验收报告))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已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办法(修订)》的要求和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诚信信息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建函〔2016〕365号)的要求在梅州市住建局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 3.5.2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 3.5.3自2019年5月1日至本项目开标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企业和项目负责人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未有被限制参与投标的信息,以及在“梅州市住建局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未有不良行为或行政处罚记录。上述不良行为信息未注明公布期限的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细化广东省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公布期限的意见》(粤建法【2013】54号)执行; 3.5.4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不得参加投标; 3.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7投标人应已具有在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未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的登记申请将不予受理;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及安全员为中心备案在册人员;项目负责人须在登记单位企业信息登记人员数据中,且没有被锁定;企业信息登记的办理详见服务指南栏目。 3.8诚信承诺:根据关于印发《梅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梅市建字〔2018〕109号文,为能在保证后期实名管理对象到岗及工程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如期开工、按时、按量完成施工任务,并为杜绝挂靠行为,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造价人员、测量工程师、施工员、质检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以上人员须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本人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职称证或岗位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原件,须提前一天电话预约,先到招标代理机构处(广东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梅州办事处,年11月5日至2019年11月11日(每日上午0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6时30分);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已办理投标登记并非意味着符合本项目的资格审查要求,一切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的结果为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将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4.投标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申请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携其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相关资料于2019年11月5日至2019年11月11日每日上午 9:30 时至11:30时,下午14:00分至16:00分在(详见一楼窗口屏幕)35窗口投标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份,售后不退。 5、投标登记的单位需提交以下资料: (1)投标登记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加盖公章,不装订);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企业注册地人民银行核准的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6)法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A类)及二代身份证; (7)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二代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书、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近3个月(即8、9、10月)的本单位社保证明复印件; (8)拟派本工程的项目技术负责人的二代身份证、职称证书、近3个月(即8、9、10月)的本单位社保证明复印件; (9)拟派本工程专职安全员的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近3个月(即8、9、10月)的本单位社保证明复印件; (10)拟派本工程造价人员的二代身份证、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近3个月(即8、9、10月)的本单位社保证明复印件; (11)拟派本工程测量工程师的二代身份证、测量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近3个月(即8、9、10月)的本单位社保证明复印件; (12)拟派本工程施工员、质检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的二代身份证、相应的岗位证书、近3个月(即8、9、10月)的本单位社保证明复印件; (13)由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16-2018)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的复印件。企业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须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14)投标人于2017年1月1日至登记截止时间止,已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或以上的类似市政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和完工验收证明(或竣工验收报告)); (15)投标人已在“在梅州市住建局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办理的企业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公开发布在该平台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是省外企业则还需提供“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的录入信息的相关证明材料; (16)自2019年5月1日至本项目开标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企业和项目负责人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未有被限制参与投标的信息,以及在“梅州市住建局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未有不良行为或行政处罚记录的相关证明材料; (17)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的相关证明材料(查询时间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查询结果有效,提供网站查询记录打印); (18)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投标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的股东信息打印页或国家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股东信息。(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的股东信息通过“信息打印”按钮打印。)); (19)《投标诚信承诺书复印件》复印件(格式按本公告附件1) 上述(2)-(19)项资料由各投标单位装订成册,自行编制封面、目录和页码,一正一副,提供复印件或网页截图的需加盖公章,除国家规定可二维码扫描的,其余原件核查;投标登记时必须由项目负责人提供本人身份证到场登记。若投标人不按要求提交资料或提交资料不全,不予受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 11 月26日9时30分,投标人应 于当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第15开标室(具体时间及地点安排详见的“服务指南”栏目的“交易活动安排”)。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平台使用费),才能参与投标。
联系人: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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