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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仲元中学第二校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19-11-06 00:00:00 浏览次数: 广东仲元中学第二校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添加收藏
广东仲元中学第二校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根据番发改函[2017]1346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广州市番禺区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办公室现对广东仲元中学第二校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广东仲元中学第二校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三、建设

四、项目概况:广东仲元中学第二校区工程位于番禺区大龙街傍雁路西侧,项目计划总投资暂定8.85亿元,工程建安费暂定7.25亿元。校园净用地面积约178亩(含地块中间东西向原规划道路面积,该道路不再保留,纳入校园用地),总建筑面积按约18万平方米设计(含地下车库和地面以下配套用房)。

共设108班,其中高中部60班、初中部30班;另外高中、初中各安排9班(每年级3班)专门招收粤港澳大湾区生源。学生总人数约5400人。教工约460人,物业后勤人员约110人。

主要工程包括:教学楼、实验楼、行政楼和图书馆(可独立或合并)、艺术中心和社团中心、体育馆、标准400米8环道(双侧8直道)足球场、10道50米标准室内游泳池、篮球场、地下车库(约20000平方米)、学生宿舍(全宿5400人,共8-10栋)、教师公寓1栋(约5000平方米)、学生饭堂2个、教师饭堂1个,以及风雨连廊、公建配套等。配套工程包括:学校大门、道路广场、绿化景观、围墙、景观桥、给排水、消防、电气(含路灯、泛光照明)、弱电(含广播、音响)、通风空调、燃气、交通、管线综合等。需符合绿色建筑二星和海绵城市设计要求。(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工程量清单和招标图纸。)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1、

2、标段划分:本工程只设1个标段。

3、招标内容: 广东仲元中学第二校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合同协议书):

(1) 完成本项目的勘察工作:负责本项目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及经招标人审批同意用于辅助项目建设所需的红线范围外的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程测量、工程地质勘察(含物探工程)。其中工程测量的内容包括控制测量,地形测量(修测)、线路工程测量、超前钻等;工程地质勘察包括前期未完成的地质调查、测绘、勘探、测试、室内试验等各项工作。

(2)完成本项目的设计工作:①设计范围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前期完善方案设计,按照本项目规划控制要求结合现状条件进行土建、装修工程、以及室外400米环形田径动场、篮球场、标准50米游泳池、学校大门、道路广场、绿化景观、围墙、景观桥、给排水、消防、电气(含路灯、泛光照明)、弱电(含广播、音响)、通风空调、燃气、交通、管线综合、海绵城市设计及绿色建筑二星等工程的方案深化设计(含管线迁改图)、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配合设计报建报批及施工图审查;配合环评水保等咨询工作;配合施工验收工作;施工阶段的现场指导与监督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等,②设计其他服务:a.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含派设计代表驻场);b.负责根据建设要求组织各项专家评审,并承担相应的专家评审费用;c.协助招标人办理规划报建,配合各专业报建及初步设计审查、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报批报建工作。

(3)完成本项目施工工作:①按发包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文件及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承包本项目土建、装修工程、以及室外400米环形田径动场、篮球场、标准50米游泳池、学校大门、道路广场、绿化景观、围墙、景观桥、给排水、电气(含路灯、泛光照明)、弱电(含广播、音响)、通风空调、交通、管线综合、海绵城市设计及绿色建筑二星等工程项目施工。②负责预算、结算的编制工作,配合发包人对预算和结算的审核及审计工作;③施工总承包管理配合服务:即对发包人另外发包或发包人与承包人联合招标的其它专业工程以及发包人直接供应的材料设备实施总承包管理、协调、配合服务,总承包管理、协调、配合服务费按专业工程中标价的1%,结算时按实际发生的金额支付。总承包服务费纳入支付的专业工程包括:1、(二次)装修工程;2、电梯工程;3、弱电工程;4、空调工程(中央或多联机空调)。除上述4个专业工程外,其余由发包人另行发包的专业工程,总承包单位须配合服务(配合服务的内容详见合同约定),总承包服务费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发包人不另行支付,也不能以任何理由向各专业工程承包人收取。同时,承包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发包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对项目进行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作为联合体主办方负责项目设计、施工总协调工作及工程涉及的其它协调工作;④负责或配合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施工许可证(或临时施工许可)、报监手续、余泥排放证、排污手续、排水接驳及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和各专业验收,并承担办理上述手续施工方的费用;⑤组织本项目的验收备案和工程资料汇总及整理归档工作。

(4)根据招标人要求进行限额设计及施工。

4、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74974.7万元(含勘察、设计及施工),投标人自行填报下浮率。本工程最终结算以财政部门或审计部门审定结果为准。其中:

1)本次招标建安工程费用最高投标限价为¥72500万元,投标人自行填报下浮率及投标报价。

2)本次招标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412.45万元,投标人自行填报下浮率及投标报价。

3)本次招标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2062.25万元,投标人自行填报下浮率及投标报价。

5、合同总工期:自本项目中标公示完成之日起计,各节点工期如下: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完善方案设计,方案经发包人认可后40个日历天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基础部分施工图设计,45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设计费合同价格的30%。

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具备进场条件的通知起计45个日历天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包括征地拆迁图)。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勘察费合同价格的30%。

施工工期:2022年3月1日前完成全部施工内容,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七、资格审查方式、公告发布、递交投标文件与开标时间:

1、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纸质资料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2、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从2019 11 6 日至2019 11 26 10 0 分。

3、网上投标登记时间:2019 11 6 日至2019 11 26 10 0 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网上投标登记截止时间止。

4、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19 11 26 9 0 分,截止时间:2019 11 26 10 0 分。

5、开标时间:201911 26 10 0 分。

6、

7、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投标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八、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投标人应自行登录投标人服务专区完成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录入。

2. 投标人应凭以下资料递交投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投标登记时提供)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2)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登记申请表》一式两份。表格可从服务指南栏目下载(注:该表中项目负责人、安全员须为投标人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在册人员,设计负责人需要在《投标登记申请表》项目负责人栏目中明确。)项目负责人的使用状态按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在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准,如出现拟报项目负责人不能被使用而造成投标信息无法录入交易服务系统的,其投标文件由招标人作废标处理。

3.投标担保50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勘察和设计单位均出具)。

4、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

①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类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资质;(如中标人不具备相关专业的设计资质,应当自行完成本资质专业的设计业务,并在保证整个工程项目完整性的前提下,经发包方同意,将其他部分专业设计业务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方。)

③工程施工资质: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等资质管理“放管服”改革试点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建规范〔2018〕7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信用良好建筑业企业直接核准专业承包资质和扩大承包工程范围的通知》(穗住建〔2019〕437号)的要求设置。

6、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下同)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的注册建造师,且在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单位注册;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②投标人拟承担本工程设计负责人为:须具备建筑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或者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需为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注: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规定注册建造师不包括一级注册临时建造师。

7、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自2016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金额大于或等于48000万元的房屋建筑类施工总承包项目)。

注: 业绩包括但不限于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的业绩。

7.1业绩取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的。投标人须提供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名称及业绩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中项目编号。不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的业绩不予评审。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编号不一致:①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在库内分别对应不同业绩的,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②项目名称存在对应业绩的,项目编号在库内不存在对应业绩,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③项目名称在库内不存在对应业绩,项目编号存在对应业绩的,以项目编号对应的业绩为准。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库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

(1)适用于施工总承包项目: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

(2)技术指标(具体要求在招标公告中明确)需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业绩上传件中反映。

(3)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

(4)库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7.2业绩不取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的。投标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施工合同(补充合同,如有)、竣工验收文件的复印件。提供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无提交相关资料的业绩予认定。

8、投标人已按招标公告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平台使用费),才能参与投标。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521211587(微信同步)
QQ:71345064
邮箱:71345064@qq.com资质文件发至此邮箱,(注: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 中国电力招投标网( www.dlztbw.cn )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浏览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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